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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整改自验公示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23-12-22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2020年—2022年11月,临沧市断面优良率分别为93.8%、95.5%、95.5%。2020年以来,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有5个月水质为劣Ⅴ类;南汀河大文省控断面有1个月水质为劣Ⅴ类、4个月为Ⅴ类、12个月为Ⅳ类,2020、2021年水质Ⅳ类,要实现国家和省级拟定的“十四五”临沧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二、整改责任单位:区河长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整改时限:202312月底

四、整改措施

1.党委、政府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研判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编制和完善水质提升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加快相关治理项目实施。2.区河长办(区水务局)牵头督促河湖长制包保单位全面落实河长制、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紧密结合《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中智慧水务建设内容,用好第三方做好河湖长制APP,做到各级河湖长巡河湖智能化、智慧化全覆盖。压实各级河湖长及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系单位职责,加大对南汀河、博尚水库断面各支流巡河检查,建立河长巡河发现问题通报交办制度,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强对采砂行业和电站、库区生态流量下泄监督执法,指导流域闸坝联合调度。加强南汀河等流域河道采砂的监管,严格按照采砂规划和相关规范开展采砂作业,避免因采砂污染水体、破坏生态环境。3.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要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分析预警、调度通报。4.临翔供排水公司、区恒祥集团要加快推进博尚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和环湖截污工程建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快主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临翔供排水公司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大临翔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护力度,确保实现污水全处理。5.区农业农村局要监督指导种植、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全区养殖规模化率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控制农药、化肥用量,减少流失造成的环境污染。6.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持续加强主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清理。采取动态巡查、动态监管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生活污水、交通建设项目污水、旅游餐饮业污水等直排入河道情况发生。加大断面流域内直排整治力度及处罚力度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

1.一是临翔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为全面、坚决、彻底整改2022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问题,加快推进全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结合临翔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翔区2022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七项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进行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我区根据南汀河、博尚水库水环境质量现状,流域生态环境特征,从流域概念、生态理念与系统控制论的思想出发,将河流水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与全流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流域生态系统建设及人们文明生产生活行为融为一体,在南汀河、博尚水库以往保护治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征,坚持以“截污治污”为指导思想,贯穿“防治结合”理念,以保证水环境安全和保障流域生态安全为基础和核心,提出南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体治理思路拟采取“截污减负、防治结合、管理辅助”的基本技术路线,科学规划,统一组织,编制完成了《临翔区博尚水库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对博尚水库进行综合治理,能够效削减和控制面源污染,提升南汀河源头水质,使之稳定提升。

2.1)督促临翔区各级河(湖)长、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级联系单位等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做到巡河湖智能化、智慧化全覆盖。全区26个区级河(湖)长按照年巡河(湖)不少于4次进行河(湖)巡查,并且河(湖)长联系部门负责做好巡河(湖)记录、宣传工作、撰写区级河(湖)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完成区级河(湖)长考核资料、述职报告、自评报告等各项台账资料;(2)督促区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对河(湖)长巡河巡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办分办,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3)为了加大对南汀河、博尚水库断面各支流巡河检查,自2019年起我区制定并下发了《临沧市临翔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南汀河、西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河段日常巡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全区77家单位每周对河湖进行巡查清理,并按月将开展情况整理上报;(4)我区严格按照“六个有标准”规范采砂企业,安装区级远程监控平台及采砂场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严格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常态化开展白天日常巡查检查,不定期开展夜间凌晨突击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非法采砂加大处罚力度。(5)扎实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对全区15座小水电站16个取水坝安装了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并在区水务局搭建区级监管平台,对全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实施监测,监测数据同时接入了省市级监管平台,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持续每月对博尚水库6条入库河流,临沧城区南汀河流域的大文、忙角、小箐河、南信桥、南北河等断面进行采样监测水质进行监测、编写水质专报,为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4.持续推进博尚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和环湖截污工程建设。一是截至目前临翔区博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于2023年3月底通水调试,累计完成投资10471.62万元,工程进度为100%。二是环湖截污管网工程于2022年12月完工,目前已完成环湖截污管网8254米,检查井302座,完成投资估算约1550万元,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完成并通水投入使用。三是临翔区持续推进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质效。目前临沧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共建成污水主管51.55公里,支管46.95公里;临沧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二期项目,共建成污水主管45.1公里,支管30.2公里;玉龙湖东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共建成主管26.3公里、支管2.6公里;临翔区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共建成主管3.2公里、支管1.3公里。临翔主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从2021年的24%提高到2023年10月的55%。

5.减少种植、养殖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持续开展博尚水库国控断面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博尚水库径流区的5个行政村2022—2023年油菜种植季油菜种植面积11394亩,推广油菜一次性缓控肥施用技术9433亩,发放油菜专用复合肥377.32吨、硼肥6.02吨;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11420亩次。推广专用有机肥425.676吨,开展病虫害联防联控7094.6亩,实施板诱虫防控2000亩、发放诱虫板3.6万片,蚜茧蜂防控7094.6亩、发放蚜茧蜂354.73万头,在田间地头设置废弃包装物回收点100个。(2)持续开展南汀河大文省控断面化肥农药减量行动。2022—2023年推广油菜一次性缓控肥施用技术15633亩,发放油菜专用复合肥625.32吨、硼肥6.12吨;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20620亩次。2023年烤烟种植面积为29250亩,目前,共推广专用有机肥1755吨,开展病虫害联防联控29250亩,实施板诱虫防控5200亩、发放诱虫板9.36万片,蚜茧蜂防控29250亩、发放蚜茧蜂1462.5万头。在田间地头设置废弃包装物回收点500个。二是加强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的防控及治理。(1)制定印发了《临翔区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加强源头减量监管、强化过程控制指导、扩宽粪肥利用渠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台账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要求;(2)加大非禁养区规范养殖行为、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的宣传力度。发放《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的通告》《配套养殖设施设备通知书》等宣传材料2500余份,签订《临翔区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诺书》300余份。要求非禁养区未配备粪污处理设施或设施运转不良的养殖户,限期配套或整改;(3)对辖区9户新增的直连直报系统规模养殖场进行资源化利用设施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8户给予出具符合要求的配套验收合格证明,对验收不合格的1户给予督促整改;(4)指导临翔主城区南北河、文华河(雷打石河)、小箐河21户养殖户建设堆粪房和三级化粪池,就近就地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6.加强主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清理。我区持续开展主城区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并制定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澜沧江和怒江水系干流及一级二级支流、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和《临翔区博尚水库6条入库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城区河道排污巡查制度》等方案制度,全面加强对主城区河道及污水直排口日常巡查排查整治工作,杜绝生活污水、交通建设项目污水、旅游餐饮业污水等直排入河道情况发生。加大断面流域内直排整治力度及处罚力度。

2021年,博尚水库水质全年均保持在Ⅱ类;2022年,博尚水库水质均值为Ⅱ类;2023年1—10月,博尚水库断面水质为Ⅱ类,与去年同期持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截至目前水质监测未出现低于Ш类水的情况。2022年度大文断面水质水质均质达Ш类;2023年1—10月,南汀河大文水断面Ⅲ类,与去年同期持平,均达到考核要求。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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