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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示精神、《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1〕76号)和《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1〕 191号)的要求,结合凤翔街道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工作委员会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工作委员会是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的派出机构,是凤翔街道各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群众,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纪工委、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及武装部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辖区内新的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做好辖区内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搞好街道人民武装工作、统战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是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地方法规;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各项指示和决定;抓好辖区的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文明建设。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街道经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

      3.指导、协调和帮助居(村)委会搞好基层组织建设。

      4.抓好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抓好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扫盲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建、城管工作,管理好居民小区、街道的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工作。

      7.配合民政局部门做好辖区的民政工作、拥军优属、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和科普工作。

      9.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党政机构的设置

      凤翔街道设置党政机构4个:

      1.党政办公室

      (1)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文秘、督办、电子政务、立卷归档、保密等各项工作。

      (2)加强和完善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

      (3)负责督促落实各站所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做好行政接待和管理机关后勤等事务。

      (4)负责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调配、培训、干部档案、工资、职称、福利、老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站所的年终考核等组织人事工作。

      (5)负责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计划,抓好党纪党风教育整顿。

      (6)负责统战、史志、机要、民族宗教等工作。加大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7)负责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好村级财务的监督工作。

      (8)负责人大工委和政协小组的联系协调等工作,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组织建设,做好上传下达和各种会务、事务的安排落实。

      (9)负责对服务中心的组织和管理,开展好服务中心的各项涉农服务工作,确保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0)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制定本辖区的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抓好区域内的农村经济管理,指导发展个体私营企业。

      (2)负责抓好林权管理,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3)认真抓好防汛及水土保持工作,搞好抗旱工作计划,积极做好抗旱工作,合理调度和调剂水源,及时调解水利纠纷。

      (4)做好本辖区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上级机关挂钩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

      (5)负责科技项目、推广科技成果,实施科教兴农,负责组织抓好本辖区交通、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管、市场监管、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

      (6)负责完成地方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社会提供决策参考和咨询建议。

      (7)积极协调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村(社区)建设指导,抓好本辖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制止和查处村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

      (8)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组织抓好本辖区教育、卫生、民族宗教、残联、旅游、防震救灾、移民等各项工作,落实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抓好民政工作,宣传、落实街道低保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三为主”、“三结合”。

      (4)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宣传教育。

      (5)维护广播电视宣传良好秩序,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6)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

      (7)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抓好本辖区的法治建设工作。

      (2)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落实处理群众上访等工作。

      (5)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民武装、工青妇的设置

      1.人大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凤翔街道工作委员会,为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1)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汇报工作。

      (3)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汇报,对街道办事处的专项工作开展调查、检查,组织代表协助街道推行工作。

      (4)负责联系本辖区的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活动。收集和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选区选民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5)检查和督促辖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报告。

      (6)不断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提高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履职水平。

      (7)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先进事迹。

      2.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为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的派出机构,受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双重领导。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实施党内监督。协助党工委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负责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及时做出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关决定。

      (3)按照权限检查处理党工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改变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及党风廉政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4)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党工委和上级纪委决策提供依据。

      (5)指导所属的专(兼)职纪检员开展纪检工作,完成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民武装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9〕24号文件)规定,设置凤翔街道人民武装部。

      (1)负责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

      (2)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拟制战备执勤方案。

      (3)负责民兵排(连)长的培养选拔。

      (4)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扶贫致富和技术革新活动。

      (5)组织民兵巡逻执勤,配合公安部门维持社会治安。

      (6)战时组织动员并带领民兵参战支前及后方勤卫。

      (7)组织民兵抢险救灾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8)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设立凤翔街道工会联合会。

      (1)负责贯彻执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负责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协助政府完成各项工作;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搞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工作;

      (4)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文化教育;

      (5)调查了解干部职工家庭生活,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协调家庭纠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负责本级工会经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7)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共青团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设立凤翔街道团工委。

      (1)根据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和团区委的部署,提出每个时期共青团工作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和带领青年在街道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3)协助党工委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同时,积极向党输送优秀青年人才。

      (4)负责街道青少年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成才。

      (4)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5)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团支部管理工作。

      (6)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妇女联合会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设立凤翔街道妇女联合会。其工作职责如下: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及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

      (4)关心妇女工作生活,帮助农村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和发家致富。

      (5)协助各级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实施、监督、评估《临翔区妇女发展规划》和《临翔区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完成两个规划的各项指标。

      (6)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事业单位设置情况

      凤翔街道设置事业单位6个: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农业法》、《动物防疫法》、《森林法》、《护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2)拟定辖区内农业、林业、水利发展规划,统计上报农业、林业、水利相关数据指标,积极开展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工作和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3)负责抓好农业机械监理、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重点产业和生物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

      (4)组织落实森林防火、防虫措施,搞好冬春季植树造林、护林、退耕还林等工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计划,积极参与竹木管理和市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

      (5)组织实施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抓好水利设施安全监护和维修,及时处理工程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6)负责做好抗旱工作,合理调度和调剂水源,及时解决水利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对破坏水利设施的案件进行查处。

      (7)抓好自身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搞好计划生育“三为主”、“三结合”工作。

      (2)负责计划生育的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参与人口数据的分析研究。

      (3)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好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抓好自身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负责拟订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文艺创作和文体活动。

      (2)组织实施农村“万村书库”建设,搞好图书室的管理,加快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3)加强文化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

      (4)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群众体育。

      (5)搞好文艺骨干队伍建设和民间艺人的教育管理,收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

      (6)负责维护广播电视宣传良好秩序,村级广播电视线路、器材等的安装维护,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7)抓好自身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搞好村镇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加快小集镇建设步伐。

      (2)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及其它公害的防治工作,编制辖区内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全面掌握村镇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制止和查处村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

      (4)抓好自身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条例。

      (2)综合管理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推动辖区内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3)监督检查各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劳动违法违纪行为。

      (4)组织富余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推动劳动力合理流动。

      (5)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工作、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审核、办理、发放合作医疗证件及合作医疗经费的收缴。

      (7)负责合作医疗报销单据的收缴、初审、核算医药费用及报销费用的发放。

      (8)抓好自身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财政所(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承担编制街道财政预决算职责。

      (2)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

      (3)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

      (4)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

      (5)负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

      (6)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7)抓好自身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一)行政编制。核定凤翔街道行政编制35名。

      (二)事业编制。凤翔街道事业编制 61 名,其中:管理编制4名、专技编制41名、工勤编制12名、推公编制4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0名(专技编制24名、工勤编制6名)

      2.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专技编制3名、工勤编制2名)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6名(专技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

      4.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5名(专技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1名(管理编制4名、专技编制5名、工勤编制2名)

      6.财政所4名(人员参照公务法管理事业编制)。

      (三)领导职数。核定凤翔街道领导职数设置11名:党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人大工委主任1名(正科级),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正科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综治维稳办主任)1名(副科级),纪工委书记1名(副科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4名(副科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武装部长1名(副科级)。

      四、附则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临翔区凤翔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11月2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