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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未全面达标自验公示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23-12-2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未全面达标”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未全面达标,部分地区水源地保护区内还有居民点和养殖窝棚

二、整改责任单位:忙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水务局

三、整改时限:202312月底

四、整改措施

1.区水务局要全面组织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及标识牌、警示牌、界标和界桩设置情况的专项排查。加强水源地监督检查力度并督水源地建设管理单位强化水源地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管理、巡查及应急处置等制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2.区农业农村局要指导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污染并逐步退出。规范二级保护区的农业种植行为,通过精准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清理整治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全面拆除或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要全面排查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有关职能部门。4.迅速研究制定养殖窝棚拆除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于20235月前拆除涉及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养殖窝棚住山窝棚,杜绝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进入水库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临沧市临翔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指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未全面达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未全面达标,部分地区水源地保护区内还有居民点和养殖窝棚。为清除涉及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养殖窝棚和住山窝棚,防止生活污水和养殖粪污小部分随径流入库。由忙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为牵头,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翔供排水公司配合,制定了四项整改措施。强化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管理、巡查工作;清除了径流区内罗恒学户、黄凤华户、黄凤云户、黄凤学户养殖窝棚和住山窝棚;清除了径流区外陈光清户住山窝棚。由区水务局牵头,于2023年10月19日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区级自查自验工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lxqhwh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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