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 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 46 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5 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 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深改发〔2019〕1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党委、临沧市临翔 区南美拉祜族乡人民政府是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党政机关,正科级。

    第三条 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管理辖区内的政治、 经济和社会发展,与上级派驻机构做好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好辖区内重点和中心工作。

    ( 二)讨论决定辖区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执行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区域经济、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系,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实体、农民的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妇女、 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兵役事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 好社会保障工作,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 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 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南美乡的干部。

    (六)行使本级权力和责任事项,落实上级赋权的责任事项。

    (七)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南美拉祜族乡设下列内设机构:

    (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 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策研究、史志编纂、档案、统战、机 要、保密、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政务服务、机关事务、 后勤保障、 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 舆情防控等工作;负责乡人大主席团、人民武装和政协活动小组、 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负责党群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 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 建设、党员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的管理培养工 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本辖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基础 设施项目建设、发展改革、能源开发和管理、生态环保、农民负 担监管、市场监管、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和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 招商引资、统计、通信、 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信息化、 气象、科技、商务、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等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突发性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承担残联、 移民、红十字会、 民族宗教、计划生育、 民政、最低生活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殡葬管理、抗震救灾,疫病防 控等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 依法治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 邪教、禁毒工作;负责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执行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统筹协调、资金筹 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搬迁安置、乡村振兴工作综 合治理、连片开发,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开展信贷扶贫工作;负 责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等工作;组织开展 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行政编制 20 名。设党委 书记 1 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 乡长 1 名(正科级),抓党 建工作的副书记 1 名(副科级),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1 名(正 科级),纪委书记 1 名(副科级),组织委员 1 名(副科级), 宣传委员 1 名(副科级),政法委员 1 名(副科级),副乡长 3名(副科级,其中 1 名副乡长兼武装部长)。

    第六条 根据规定,南美拉祜族乡人大主席团、纪委监察室、 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设置,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30 日印发







    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5 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 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深改发〔2019〕1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南美拉祜族乡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个,股所级。即:临 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南美 拉祜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水务服务 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 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临沧 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财政所。

    二、主要职责

    ( 一)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贯彻 执行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承担种植业、畜牧、渔业等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技术推广和生产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防 治、检验检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等工作;负责农作物、 饲草饲料等优良品种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供销合作、农 村能源建设、秸秆禁烧、农业面源污染、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统计调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临 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南 美拉祜族乡消防工作站牌子)。负责做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 作;负责宣传林业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森林、草原、湿地、 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监 管、处理林权或草原权纠纷、森林病虫害防治、开展造林绿化等 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消防宣传、防火巡查、森林防火、 消防救援、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水务服务中心。负责辖区 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 防汛抗旱、水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 水利基础设施维护及水土保持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负责拟订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文化产业发展和旅 游资源开发、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 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文物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护和传承、全民健身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法 律法规;做好村镇建设规划、村建项目、 占道摊点监管等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人居环境提升、爱国卫生、农危 房改造、抗震设防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 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贯彻执行《劳 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转移)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 军优属、管理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财政所。负责乡级财政预 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工作;负责 组织开展预算资金绩效管理、乡级预算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等工作;负责各项惠民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负责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登记、建档和资产处置的上报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核定事业编制 29 名。具体如下:

    ( 一)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事业编 制 8 名(管理人员编制 1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6 名,工勤人员编制 1 名);

    ( 二)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4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3,工勤人员编制 1 名);

    (三)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水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3,工勤人员编制 1 名);

    (四)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 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3 名(管理人员编制 1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2 名);

    (五)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3 名(管理人员编制 1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2 名);

    (六)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4 名(管理人员编制 2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2 名);

    (七)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财政所事业编制 3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四、附则

    ( 一)本方案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

    定程序办理。

    ( 二)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三)接文后,请按相关规定到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法人登记事宜。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