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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09-0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30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攻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临政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临翔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加快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履行好中央、省、市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涉农资金的整合,集中资源合力攻坚,为临翔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为目标,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整合原则

1.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的原则。按照充分授权、精准发力、强化监管、注重实绩的原则,从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监督等环节着手,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打破资金撒胡椒面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规划性、有效性,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领域和环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统筹协调,权责匹配的原则。按照四到县的原则,区人民政府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主体,赋有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自主权,各部门应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部门职责、依法依规、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服从服务于统筹整合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临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按项目成熟度及轻、重、缓、急的原则,聚焦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内容,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牢乡村振兴基础。确保已建成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更好带动脱贫户稳步增收、逐步致富。

4.加强管理,强化绩效的原则。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资金范围细化设置绩效目标指标,开展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5.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安排的项目,严格执行三公示一公告制度,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实施后,项目要进行事前公示,项目竣工后要在实施地进行事后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整合范围

将中央、省、市、区各类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任务目标一致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整合,形成合力,推动跨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范围包括:

(一)中央资金整合范围。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攻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确定的整合资金范围执行,共16类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二)省级资金整合范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等10类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三)市级资金整合范围。市级预算安排临翔区用于三农建设和切块下达的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有关的资金。

(四)区级资金整合范围。区级预算安排用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资金,结余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涉农资金,收回的整合资金,安排项目净结余资金等。

(五)区人民政府确定纳入整合的其他资金。

三、整合方式

(一)整合主体

区人民政府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主体,赋有整合项目、资金的自主权。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负责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的下达,资金及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整合平台

为确保实现政策目标和任务清单相统一,明确责任和资金使用监管职能,搭建相应的管理平台。

1.资金整合平台。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加大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

2.基础设施建设平台。由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别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提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和资金分配意见,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指导监督或组织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发挥效益。

3.农业产业发展平台(涉农项目推进)。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统计局、区供销社、区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提出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和资金分配意见,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指导监督或组织项目的建设,抓好项目动态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发挥效益。

四、规模及投向

(一)整合规模

2023年调整实施方案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49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8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0万元。

(二)使用范围

2023年整合资金的使用主要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确定重点投向,安排项目60个(详见附表3

1.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类。计划安排项目12个,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90.14万元。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

2.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类。计划安排项目41个,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523.96万元,占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0020万元的75%,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3.其他项目类。计划安排项目7个,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5.9万元,其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424.8万元,项目管理费143.1万元,农业技能培训项目260万元,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100万元,临翔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340万元,村公益性岗位24万元,培训输送比亚迪就业计划14万元。

五、整合的流程

(一)基础工作流程

1.从《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取项目计划。

2.研究制定《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并完成报备工作。

(二)项目入库流程

按照区统筹、村申报、乡审核、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区级领导小组审核、市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入库。对实施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未建立带贫减贫机制的产业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等,一律不得纳入库,不得纳入整合方案。

(三)项目安排流程

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从《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当年实施的项目计划,编制年度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单位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报发改立项。

(四)资金整合流程

区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及区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资金后,按照资金来源级次、类别建立资金整合台账,提出资金整合建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区乡村振兴局。

(五)资金拨付流程

区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及区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资金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实施方案》中筛选项目计划回函财政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下达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信息及绩效目标录入财政预算管理标准化平台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指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进度提请用款计划区财政局相关资金支出股室审核单位清算支付资金。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区长为组长,区人民政府分管财政、乡村振兴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区审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供销社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部门职责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草拟《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负责组织协调、上下衔接、政策制定、督促检查、信息报表报送等工作。

2.区财政局职责:负责资金的整合、指标的下达、资金的拨付、资金使用的监管;指导项目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乡村振兴局职责:负责项目库建设及动态管理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从《实施方案》筛选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汇总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进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区发展改革局职责:按照程序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备案和督促指导项目实施等工作。

5.区审计局职责:负责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检查审计。

6.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参与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对归口管理的项目方案进行审核;负责按照项目成熟度和轻、重、缓、急原则,提出当年项目计划安排建议;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验收和项目的公告公示、绩效评价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项目实施单位职责: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报审,绩效目标申报;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验收和后期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负责项目绩效评价、资产认定及后续管护、公告公示等工作。

(三)会议制度

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定整合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安排计划等,研究解决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四)监管机制

1.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使用整合资金的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是资金和项目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直接经办项目的工作人员是项目和资金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2.强化项目执行。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加强督查通报。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定期、不定期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单位进行督查,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安全有效。

4.严格绩效评价。坚持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原则。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绩效管理负责,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高效。

(五)公告公示制度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对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政策、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在区级门户网站、乡村公示公告栏和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1.临沧市临翔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

2.临沧市临翔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3.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计划表

4.临沧市临翔区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1-4:2023年整合资金调整实施方案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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