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临沧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开展作品版权登记的倡议书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09-06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临沧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开展作品版权登记的倡议书



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大文艺工作创作者、各族群众:


为推进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版权市场正常秩序。2020年,云南省版权局开通了“云南版权网”,建立了线上作品登记系统,便于广大民众进行版权登记。


临沧区位优势独特无可替代、民族文化多姿多彩、自然资源得天独厚,临沧“美不胜收、美至极致、美至悠远”,是生产创作歌曲、舞蹈、摄影、美术、诗词等作品的天然“基地”和“富矿”。为此,我们向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大文艺工作创作者、各族群众发出倡议,鼓励大家踊跃生产创作文学艺术等作品,并积极主动在线上登记作品版权,为临沧文化事业发展、版权产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临沧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2年8月30日


 


作品在线登记渠道   
渠道一        

 

在互联网电脑登录“云南版权网”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后进行在线登记,待系统受理核实后,作品便登记成功。网址:https://www.ynbq.gov.cn/

渠道二           

 

使用手机微信搜索“云南版权”微信公众号,“版权登记”,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注册、认证、登记。


备注:作品登记的详细情况,可在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网、云南版权网等网站查询。如在登记中有相关问题和困难,可联系省版权局作品登记服务电话:0871—64199651。


可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类别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 .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机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实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下一条: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