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物保护单位:
春节、元宵节期间,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确保群众欢度佳节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按照有关要求,在此期间,一是加强火源管控,焚香、觐香、点蜡、长明灯区周边禁止堆放杂物,与其他区域做有效隔离,不将焚香、觐香、点蜡、长明灯器具直接放置在可燃易燃物上;二是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照明、展览背景灯光不应长时间通电,不超年限使用,不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加热器具;三是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四是对配套消防设施、消防水源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确保完好有效;五是提高防火巡查检查频次,夜间巡查落实到位;六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微型消防站队员在岗在位,强化夜间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