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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城镇“两污”治理短板突出问题整改自验公示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24-01-0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城镇“两污”治理短板突出”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上统筹不够,工作落实有差距,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等方面欠账较多,造成城市(县城)、乡镇镇区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混排,城乡垃圾处置能力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存量大等问题,制约着生态环境保护和质量改善。

二、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整改措施1.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统筹谋划设施布局、建设和运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避免过度超前,做好建成区与农村地区的统筹衔接,避免重复投入和建设。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综合考虑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态环境治理需求等,科学确定排放标准,合理选择处理模式、工艺路线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广设施一体化建设运营和共建共享。3.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自然空间,发挥自然修复作用,统筹推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推动就近就地循环回用,实现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全周期的减污降碳节约协同增效。4.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支持,各乡(镇、街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完善价费机制,做好要素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新管理模式,推广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理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谋划了一批“两污”设施建设项目。结合临翔区“两污”处理设施现状,为进一步提升临翔区污水处置能力,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处置一体化”模式,启动了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临沧市临翔区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谋划了临翔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临翔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设施项目、临沧市主城区生活垃圾综合中转站建设项目及临沧市临翔区7个乡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结合项目投资导向,正在积极推进该批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实施了系列污水、垃圾处理项目。2022年到2023年实施了临沧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临沧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二期项目、玉龙湖东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临翔区污水管网完善二期、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镇区截污工程建设项目及临沧市临翔区怒江-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源头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期项目7个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污水管网320公里,建成博尚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达0.75万立方米/天。同时启动了临翔区南美乡小型垃圾焚烧设施项目建设工作。三是临翔区财政局已下达2023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保障乡镇“两污”处置设施维护工作。四是结合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8日印发的《临沧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临沧市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局正在会同区发改及乡镇等各部门建立健全乡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目前区发改正在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成本核算审定,部分乡镇已印发卫生保洁收费及生活垃圾处理制度及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同时各乡镇已印发村规民约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管护水平。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14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lxqhwh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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