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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整改自验公示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23-12-2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分地区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表态好、落实差,整改推进缓慢,作风不严不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久拖不决。

二、整改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区直各单位

三、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整改措施

1.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追根溯源、综合施策,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整体治理。2.以坚决全面彻底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动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严守环境质量底线。3.20235月前举一反三完成对辖区内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情况的核查。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湖泊革命”等内容纳入“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政治监督“护航行动”重要内容,聚焦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虚假整改等问题,以精准监督助力反馈问题整改和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走深走实。

进一步完善专项纪律检查机制,制定《“捆绑式”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建立《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化运行工作制度》,组建4个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组,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明确监督重点,以派单监督、蹲点调研、巡察等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列了二期共313项具体监督事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调研督导6轮次。

2020年以来,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办结生态环境方面问题线索10件,共追责问责3个党组织、1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期1起3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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