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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佳合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临翔市监处罚〔2022〕29号

发布机构: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9-16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翔市监处罚〔2022〕29号

案件名称

临沧市临翔区佳合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临沧市临翔区佳合超市

违法事实

2022年3月15日,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在临沧市临翔区佳合超市的店内食品摆放柜台,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2种共88(袋、瓶、箱),经调查当事人有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违法类型

超过保质期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执法决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22种88(袋、瓶、箱);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执法机关名称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结案日期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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