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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临翔区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2-09-0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协调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三技一扶”人员招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区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八)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区外智力规划,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审核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十一)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执行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国有资产管理、新闻发言和宣传、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事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人事档案管理科衔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策法规信访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法规实施细则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专线电话(96128)和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网上信访并协调相关股室解答工作;指导执行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督促落实农民工提高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做好农民工政策法规宣传;承担临沧市临翔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人员退休审核;负责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和农民工工作科衔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规划信息股。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综合统计、数据会审、数据评估、报告分析,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年度公告;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规划工作,组织推广和维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应用系统软件;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数据库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统计与人才工作科、信息网络管理科衔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城乡劳动者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就业困难人员培训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核上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材料,并实施综合管理;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企业人事技术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社会求职人员、劳动预备役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组织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和评审及技师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技能人才年度统计;承担临沧市临翔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衔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事业人员管理股。负责全区事业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管理;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审查、评审的监督指导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推荐上报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工作,推荐、选拔享受临沧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组建的指导和管理,核准初评委的评审结果;负责村官、“三技一扶”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审核推荐全区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承担全区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人才引进工作,指导协调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和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统计工作;承办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鉴证工作;负责推荐专家基层工作站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负责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衔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劳动关系股。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政策,负责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指导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承办管辖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负责劳务派遣经营企业行政许可的审核和报批,以及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管理;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临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建设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衔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工资福利股。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党群部门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党群部门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审核工作;负责党群部门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审核工作;负责党群部门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假期及有关待遇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党群部门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病故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指标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党群部门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受处分(处罚)人员及新参加事业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及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衔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社会保险及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贯彻执行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全区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依法监督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组织查处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的重大案件;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及区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全区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承担临沧市临翔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衔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上一条:机关及下属机构简介
下一条: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