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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职能职责及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作者:临翔区公安分局  时间:2021-03-1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三)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服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全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建设业务工作的开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指导群防群治工作。

  (五)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临翔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

  (七)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八)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

  (九)开展公安科研项目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十)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和骚乱。

  (十一)搞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和依法承担的执行工作。

  (十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处理交通事故。

  (十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十四)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门按照干管权限考察和推荐干部,负责公安宣传、教育培训、警衔晋升、优抚、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 批事项目录为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机构设置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内设综合管理机构4个、执法勤务机构11个、基层派出所12个、监管场所3个。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工作办公室。

  为局机关综合管理副科级机构。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制定公安机关政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管理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负责机构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人民警察转警、警衔日常管理、劳动工资管理、民警教育培训、公安院校的招生和民警的考核录用工作;协助地方党政部门承担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交流工作;负责公安宣传、表彰奖励、新闻发布和优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纪委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为局机关综合管理正科级机构。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 行政监察,负责内部审计监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按规定查处或协助查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受理有关控告、申诉。负责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组织实施现场督察、专项督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警务保障室

  为局机关综合管理副科级机构。负责管理、规划公安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申报和管理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管理、规划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及物资分配;负责公安局下属单位的行政财务、房产基建、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后勤行政事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环境绿化、清洁卫生;负责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科技信息化科

  负责公安科技和信息通信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组织实施公安信息化发展和“金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承担公 安信息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公安重大警务活动的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的推广、应用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指导、监管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监督公安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组织实施全局性公安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根据警情下达处警指令;拟定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负责调研、文秘、督办、会务、统计、机要、档案、公安史志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法制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公安法制工作,组织公安工作中的国家法律、法令的实施,审核、制定与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审核、办理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件、劳动教养案件、收容教养犯罪少年案件以及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检查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禁毒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正科级机构。负责对走私、制造、运输和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分析境内外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禁毒工作对策和有关措施;研究禁种禁吸综合治理措施,指导强制戒毒所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落实毒品犯罪的预防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物品的管制工作;承担本辖区禁毒委办公室和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刑事侦查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本辖区公安机关 的刑事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动态和资料信息,提出打击刑事犯罪的对策;负责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组织实施对案件、人犯的通报、通缉和追捕工作;负责开展刑事技术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搜集、研判、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指导社科文化领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搜集、研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搜集、研判、处理邪教组织的情报信息,打击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交通警察大队(加挂区公安交通管理分局牌子)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正科级机构。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负责交通管理工作;办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登记业务及驾驶员管理业务;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承办交通肇事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 会治安秩序行为和部分刑事案件;负责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户籍管理工作;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指导派出所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保安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 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可能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对策建议;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加强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防范指导、法律宣传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互 联网、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报告网上敌社情动态;参与研究拟定信息网络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协助上级公安网监部门依法查处涉网犯罪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特警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负责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负责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负责处置对抗性较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值勤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出入境管理大队

  为局机关执法勤务副科级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公民出 国(境)业务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辖区的境外人员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边境管理的案(事)件进行查处;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派出所

  派出所机构设置12个,即:凤翔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南信桥派出所、忙畔派出所、蚂蚁堆派出所、南美派出所、章驮派出所、博尚派出所、圈内派出所、平村派出所、马台派出所、邦东派出所。工作职责为: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依权限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通过日常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发现和提供犯罪线索,协助侦查部门破案,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和抓捕在逃人员;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按受人民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治安服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凤翔派出所

  正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5名,设所长,1名(正科级),教导员1名(正科级),副所长3名(副科级)。内设情报信息中队、刑事侦查中队、社区民警中队、巡逻警察中队、治 安行动中队5个中队,中队级格均为股级,各设中队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2.城北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4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2名(配备为副科级)。内设情报信息中队、社区民警中队、巡逻警察中队、治安行动中队4个中队,中队级格均为股级,巡逻警察中队长(副所长兼任)、社区民警中队长(副所长兼任),情报信息中队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治安行动中队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3.南信桥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4.忙畔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5.蚂蚁堆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6.南美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7.章驮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8.博尚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4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2名(配备为副科级)。内设情报信息中队、社区民警中队、治安行动中队3个中队,中队级格均为股级,情报信息中队长(副所长兼任)、社区民警 中队长(副所长兼任),治安行动中队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9.圈内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10.平村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 ),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11.马台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12.邦东派出所

  副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名,设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教导员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四)监管场所

  1.看守所

  为局机关监管场所副科级机构。负责对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严密警戒看管;负责被羁押看管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负责深挖犯罪工作;负责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和安全;负责罪犯的交付执行;负责对判处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罪犯的监管改造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拘留所

  为局机关监管场所副科级机构。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看管被治安拘留和批准留置的人员;负责被看管人员的 教育感化工作;负责管理被看管人员的生活、卫生,确保被看管人员的安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戒毒所

  为局机关监管场所副科级机构。负责对被收戒吸毒人 员进行管理,负责对被收戒吸毒学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吸毒人员进行生产、劳动;负责管理吸毒学员的生活、卫生;保障安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公安现役部队

  公安消防大队(现役副团级)。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单位信息

  负责人:俸正明

       办公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令西路16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83-2122535          

       传真:0883-2139559      邮编:677000

    邮箱地址:lxqga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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