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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临翔区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17-06-27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2017年1月26日,区人民政府印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临翔政发〔2017〕15号),现对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加大财税金融扶持、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组织实施进行解读。

  一、政策措施提出背景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全面增强我区经济发展新动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37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66号)精神,结合临翔区实际,提出政策措施实施意见。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一是坚持机制创新,营造创业环境。二是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三是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四是坚持创新推动,打造经济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建成省级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创业园和校园平台2个以上,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科技创业者突破800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0.35件;培育引进1个以上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孵化培育80户以上创新型小微企业。

  三、降低准入门槛

  一是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等措施,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的工商登记服务。

  二是强化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加快临翔区众创为主体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设立众创咨询服务平台,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创新综合服务,为创业创新者的专利申请提供优质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更多便利。

  三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有损公平竞争等关乎创业创新环境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税收违法、仿冒侵权、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招投标等行为。

  四是减轻创业者负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不在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依法开展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实行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对初创企业在创办期间(2年内)按照不高于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四、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一是允许国有企业职工停职创业。国有企业职工经单位批准,可停职停薪创办企业。3年内不再创办企业的职工允许回原单位工作,3年期满后继续创办企业的职工按照辞职规定办理。经单位批准停职创业的员工,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个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是支持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加大“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等政策落实力度,按照有关政策实施规定及年限要求,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临翔区高校毕业生到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临沧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创业平台等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孵化创业项目。引导和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创业。

  三是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支持各地依托各类园区整合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税收减免和普遍性免费政策。

  四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主动融入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创业创新人才生态圈,帮助申报国家和省、市相关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对资金、技术、项目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有关措施。

  五是激发职工创业创新潜能。大力实施“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职工参与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引导广大职工提升技能素质,强化创新成果交流转化,加大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力度,有效激发职工苦练技能、争当能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职工整体创业创新能力。

  五、加大财税金融扶持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措施。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有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按照税收规定享受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是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积极参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通过争取创业投资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

  四是完善创业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培育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利用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市场等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

  五是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积极参与国家新兴产业“双创”3年行动计划,支持各类园区、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创新型企业建立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

  六是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完善国有创投企业投资退出机制。

  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着力培育众创空间。以六大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社会组织等为主力,以电商为载体,集成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兴办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孵化机构,打造一批各种类型的众创空间。推动众创空间向农村拓展,支持县域电子商务集中发展区、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引导和支持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为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支撑、搭建平台。

  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大力发展企业管理、工程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

  三是完善创业创新平台。加强和完善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

  四是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建立创业创新教育、实践、孵化、帮扶引导体系。加快建设创业创新视频公开课、创业创新核心课程教材。加快大学生创业创新园建设,开展创新实训项目,完善政府、高校、企业“三位一体”的创业创新教育支持体系。

  五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加大以大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创业培训,每年组织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不少于200名。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的比例不低于资金总量的10%,并逐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比重。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形成推进合力。各部门协调推进,系统梳理巳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政策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定期跟踪督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实情况。

  四是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信息发布力度,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基本取向,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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