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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自验公示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23-12-1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对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处置不规范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省委省政府督导检查组2021年10月指出问题至今,企业仅完成100余方事故池建设且仍未投入使用,拟扩建工程尚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展缓慢。

二、整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整改时限:202312月底

四、整改措施

(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卫生健康局要督促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尽快完成省委省政府督导检查组指出存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改,依法依规完成技改扩建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建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积极协助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区发展改革局要督促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技改扩建项目建设,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绩效。

(三)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行业部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的处置,压实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职责,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产生、处置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重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19日,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相关项目手续。二是截至2023年1020日,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同步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预计2023年12月份完成调试开始试运行,投入使用。三是临翔区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辖区医废产生单位均规划收集存储医疗废物,并与具有经营许可资质单位签订转运处置合同,按规范时限及时转运医疗废物,确保辖区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1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