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临沧市临翔区负责的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53090020221113002号投诉举报件,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诉反映问题
有市民反映位于临沧市临翔区的临沧市应急管理局过道上摆放着30多个疑似危险品的瓶子,因与扎路营小区只相隔一堵围墙,小区住户担心存在环境风险。
二、整改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整改措施
根据《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2022年11月14日12时前,市质量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已将临时存放在过道上的33个气瓶转移至室内存放。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2022年11月14日上午,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按照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根据《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2022年11月14日12时前,市质量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已将临时存放在过道上的33个气瓶转移至室内存放,存放点干燥阴凉、通风,符合《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存放的空瓶和实瓶已分别存放,并有明显区域和标志区分,做到统一、分类、整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