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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施工扬尘管控轻松”问题整改自验公示

发布机构: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作者:  时间:2023-11-08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临沧市临翔区“施工扬尘管控轻松”

问题整改自验公示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施工扬尘管控轻松”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砂石料场如临双高速公路天生桥施工段临沧工业园区建筑施工工地等多处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不到位,未完全落实相关防尘、降尘、抑尘措施。德润洗涤公司对面山路的建筑垃圾处理场附近路段发现多处渣土及建筑垃圾倾倒点,博尚镇博马线博勐段(碗窑村与户有村之间)约8公里道路破损失修、扬尘严重,路边植被、庄稼及群众房屋等积满灰尘,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二、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

三、整改时限:202312月底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及临清、临双高速公路“六个百分之百”管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各自监管范围,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确保各施工现场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城市建筑施工工地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加强建筑、装修施工工地巡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对拒不执行的工地从严查处。于2023年6月前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建筑施工工地对“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完成问题整治。 

(二)加强建筑渣土整治。区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要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对全区建筑垃圾填埋(倾倒)场所的摸底调查,规范设置建筑垃圾填埋、倾倒场所,完善扬尘防治措施,避免发生二次污染。区综合执法局要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在老收费站、邦笃大桥、南信桥加油站等重要道路节点设置卡点,加强对不按规定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行为的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区交通运输局对反馈问题中博尚镇博马线博勐段(碗窑村与户有村之间)约8公里道路及时进行修缮,根本解决道路破损失修、扬尘严重问题。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1.自收到督查组反馈问题后,区交通运输局迅速组织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并对临双高速指挥部、总包部、施工单位进行了约谈,督促企业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一是督促临双高速项目公司及时清理进场道路上的积泥、积尘,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实行问题清单按时销号制二是对进场道路及施工区域,加大洒水频率,不间断进行洒水,并对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对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四是对隧道洞口场区地面进行洒水抑尘,避免扬尘扩散到场区外五是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对边坡裸土、弃渣场进行覆盖,对使用完成后的及时进行复垦复绿。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根据各自监管范围和职能,一是2023年2月和4月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责令存在问题工地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确保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二是对全区建筑垃圾填埋(倾倒)场所进行摸底调查,规范设置建筑垃圾填埋、倾倒场所,组织相关单位对德润洗涤公司对面山路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涉及路段偷倒、乱倒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已全部完成清理。同时,不断加强对沿路偷倒垃圾行为的监管,发现反弹及时清理整治,截至2023年10月,通过巡查检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两家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3.针对博尚镇博马线博勐段因道路破损失修产生扬尘污染问题。一是在道路修复、改造之前督促富有矿业、硅厂、临清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间断加强道路洒水降尘及修复工作。加强道路养护的工作,同时积极申请道路保通养护工作经费。已于202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对博马线进行封闭施工,对坑塘及破损路面进行铺垫、修复三是为高质量的做好博马线道路扬尘治理,临翔区在反馈问题整改基础上,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临翔区已将该路段纳入“四改三”工程,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开标,2023年8月20日完成施工合同签约,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预计2024年8月25日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7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