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临翔区2021年1至6月,单位GDP能耗降幅为-0.7%,距市级下达临翔区2021年度GDP能耗下降目标(单位GDP下降能耗-1.4%)差0.7个百分点。
二、整改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
三、整改时限:2023年底
四、整改措施
(一)对照《云南省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和市级分解的单位GDP能耗下降指标,落实到具体行业和企业,压紧压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二)2021年10月底前,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和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依法给予坚决制止,并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
(三)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推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四)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五)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能低碳改造,组织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积极开展节能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落地。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2021年二季度临翔区GDP能耗下降0.7%,2021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2.6%;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 53.41万吨标准煤,比去年同期增加1.21万吨标准煤,增长 2.3%,完成目标任务。全区对“两高”企业进行用能限制,严把高耗能项目准入关,新上项目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没有能耗增量空间的,一律不批准节能报告。确保全区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全面实现。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9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