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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4-02-08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投资促进和对外开放合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2)负责起草或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完善促进投资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承担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工作;负责招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

(3)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利用外来投资工作。

(4)负责国内的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和承办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的重大外出招商引资活动,营造、宣传、推介临翔区投资环境;联络服务临翔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外省(县、区)驻临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工作。

(5)负责区级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和在临翔区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等;负责抓好全区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区对内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提供招商引资质量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意见建议。

(6)负责国内经济社会合作的统计工作;承担异地民间经济社会团组织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承担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区外来临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统筹协调管理;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组织人事、精神文明、文电处理、会议统筹、综合性文稿起草、接待、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起草或拟定全区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促进等相关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和措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投资促进和对外开放合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投资促进股。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扩大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包装、储备、推介及统计等工作;负责临翔区招商引资项目协议的起草和报审;负责编制全区对外招商项目及宣传推介发布;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和企业投资情况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信息编撰等工作;建设和管理客商信息库和招商引资合作项目库;履行外来投资企业的联系、跟踪、问效、协调、服务等职能;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受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负责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负责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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