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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发布机构: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作者:  时间:2023-07-27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办理材料(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单位和安全责任人。
    (三)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活动场所符合消防、建筑安全的证明材料。
    (五)举办涉外、涉台的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需提交国家文化部对该演出的批准文件以及整个活动现场和环境布置的平面图;举办港、澳地区的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需提交云南省文化厅对该演出的批准文件以及整个活动现场和环境布置的平面图;举办不涉外、涉台、涉港、澳地区的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需提交文化部门对该演出的批准文件以及整个活动现场和环境布置的平面图。
    (六)举办展览、展销活动的需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整个展览、展销的展位布置平面图。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于活动举办前20天提交安全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与否决定, 窗口办理,办结寄送。
办理地点活动规模5000人以上在活动举办地州市公安机关; 活动规模5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在活动举办地区(县、市)公安机关。
收费标准不收费

 

附件【(已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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