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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临翔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2-05-07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关于印发2022年度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区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级联席会议21家成员单位编制了62项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12项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2年度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见附件1、2)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营商环境评价事项的重要内容,请区级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股室,切实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双随机”抽查检查程序

(一)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区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要将本单位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外聘专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库,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认真制定抽查方案。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对照抽查计划时间接点,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联合抽查牵头部门,按照联合抽查计划时间接点,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三)全面按时完成抽查计划。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的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必须按照时间接点全面完成。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区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抽查方案,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依托协同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情形的,要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不得以口头教育等代替;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部门应当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将部门抽查检查结果和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抽查计划平台使用。区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制定的部门联合的“双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检查对象的抽取、随机检查人员和公示检查结果统一在协同监管平台上完成,同时成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按时报送计划执行情况

请各区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于2022年6月29日前、9 月29日前、12月4日前将《2022年度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区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请区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制定的部门抽查方案和部门联合抽查方案一并报送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留档备查(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区市场监管局段宏艳、常黎

联系电话:2165822、2165122(传真)

邮箱:lcslxqscjdglj@126.com

附件:1.《2022年度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2年度临翔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附件2.pdf
附件【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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