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文件精神,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 5000 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审核后,现对拟符合享受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云南新阳光科技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艾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临沧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的3户企业进行公示,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翔区公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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