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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关于2021年1-9月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发布机构: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时间:2021-10-27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我区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预〔2021〕20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主动作为,切实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直达资金。现将2021年1-9月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达资金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方面的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自全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安排部署以来,临翔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具体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预算股负责直达资金的预算管理及资金的分配下达;各股室负责将归口管理资金的指标数据、支付数据以及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数据导入监控系统,并对监控系统的预警信息及时处理;国库负责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完整记录和跟踪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拨付等有关信息。

  2.学习先行,确保政策落实。为准确领会政策导向,切实抓好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项目单位开展政策及业务学习,学深悟透文件政策精神及岩松厅长讲话要求,准确把握各环节业务流程和操作步骤,确保财政及项目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同时,加强财政部门与发改、卫健、住建等部门沟通对接,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对资金项目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分析测算,科学研究细化分配方案,为资金的精准分配和快速下达支付奠定了坚实基础。及时转发文件,结合实际出台了《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成立直达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翔财发〔2020〕33号、《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翔财发〔2020〕34号文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能职责,并对直达资金指标管理、会计核算、支付方式、动态监控等做出了详细要求。

  3.深入分析,规范流程。一是深入分析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直达资金使用范围。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及相关直达资金指标文件要求,制定临翔区直达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二是严格预算指标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在收到财政部门分配的直达资金指标后,积极与财政局直达资金对应管理股室沟通对接,详细了解直达资金的使用范围,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立即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填报项目绩效,以确保直达资金指标的及时下达。三是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点对点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采取现金方式支付,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由各相关单位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切实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4. 动态监控,强化监管。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临翔区严格按流程做好预算管理系统、指标系统、执行系统、监控系统预算下达及资金支付的录入和导入工作,及时将资金分配、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直达资金实现全链条实时动态监控。

  (二)中央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下达、支出及监管情况

  1.中央直达资金情况

  一是2021年直达资金。截至9月30日,上级共下达临翔区2021年直达资金54680.7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6187万元(中央资金),专项转移支付1728.98万元(中央资金1152.95万元,省级资金576.03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6764.72万元(中央资金42538.52万元,省级4226.20万元)。区级共分配下达指标54434.10万元,分配进度达99.55%。收到上级直达资金专项调度45742.15万元,共支付资金34848.83万元,支付进度63.8%(占资金调度的76.19%),其中:一般转移支付61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53.39万元(中央资金746.51万元,省级406.88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7508.44万元(中央资金26774.17万元,省级734.27万元)。

  二是2020年预留抗疫国债资金。截至9月30日,临翔区共争取到位2020年抗疫国债资金3534万元。以上指标均已分配下达,分配进度100%。支付资金2861.33万元,支付进度80.97%。

  2.参照直达资金情况

  截至9月30日,临翔区共争取到位上级参照直达资金8560.30万元。以上指标均已分配下达,分配进度100%。支付资金53.06万元,支付进度0.62%。

  (三)预警信息处理情况

  截至9月30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预警信息30条,其中:附件未上传20条,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10条,支出预警78条,疑似错用科目6723.7万元,以上预警信息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中央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情况

  截止9月底共接收上级直达资金66775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8214.7万元(含预留抗疫国债资金3534万元)、参照直达资金8560.3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分别用于以下几方面支出:

       (一)保工资支出7786.62万元:主要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187万元,结算补助支出抗疫特别国债省级预留补助资金530万元,特岗教师工资313.62万元,乡村连片教师生活补助756万元。

  (二)利民补助资金37441.38万元: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30万元、残疾人康复服务7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31万元、计划生育家庭扶助368.33万元、就业补助187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816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0821.93万元、学生资助5152.11万元、医疗救助1773.56万元、优抚对象补助1349.05万元,护林员及退耕还林补助2800.3万元。

  (三)惠企补助资金1728.9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创业贷款贴息1728.98万元。

  (四)其他方面支出19818.0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药物制度补助2934.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2178.9万元(农田水利建设1073.58万元、校舍建设923.32万元、农村公路养护632万元、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1290万元、城镇污水处及市政建设7760万元、主城区公墓建设项目50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672.08万元,教育公用经费4032.64万元。

  三、确保完成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措施与计划

  1.加快直达资金的拨付进度,及时做好动态监控平台的支付数据挂接工作,切实做到系统数据与账面数据一致;

  2.认真做好监控预警整改工作,及时完整地导入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

  3.继续做好台账登记,对直达资金的项目名称、下达文号及金额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清晰。并定期将监控系统数据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总预算会计数据核对,及时发现和处理差异,确保口径一致。

  4.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加快直达资金使用进度。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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