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20-06-1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0年5月29日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临沧市临翔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切实规范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收费行为,确保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结合临翔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6月1日启动临沧市临翔区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2020年7月底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实现收费对象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海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汤宏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昌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陆  元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中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罗强 区财政局局长

  张  晓 区发改局局长

  杨崇林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董  波 区民政局局长

  汪德军 区残联理事长

  张黎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彭  萍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字学武 凤翔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长磊 忙畔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以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珍琦 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发斌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沿街门店工作组、住宅小区工作组、凤翔街道工作组、忙畔街道工作组、宣传报道组、政策保障组、舆情监测组等8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汤宏春 区政府办主任

  副主任:唐以竹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陈发斌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李炳宏 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  责:负责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收费信息采集相关表格,将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后报领导小组。

  (二)沿街门店工作组

  组  长:唐以竹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剑斌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银山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炳宏 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人员从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抽调,每个单位抽调6人组成2个工作组。

  职  责: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店按收费标准采集和认定收费信息,开展费用收取工作。

  (三)住宅小区工作组

  组  长:陈发斌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副组长:李炳宏 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人员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抽调,每个单位抽调4人组成2个工作组。

  职  责:负责城区有物业管理的72个商住(居民)小区(详见附件)按收费标准采集和认定收费信息,开展费用收取工作。

  (四)凤翔街道工作组

  组  长:王进刚 凤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张陈俊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

  工作人员从凤翔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社区抽调。

  职  责:负责凤翔街道辖区除以上72个商住(居民)小区(详见附件)范围外的单位及住户按收费标准采集和认定收费信息,开展费用收取工作。

  (五)忙畔街道工作组

  组  长:王廷荣 忙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王朝刚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

  工作人员从忙畔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社区抽调。

  职  责:负责忙畔街道辖区除以上72个商住(居民)小区(详见附件)范围外的单位及住户按收费标准采集和认定收费信息,开展费用收取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彭  萍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副组长:陈发斌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工作人员从区融媒体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抽调。

  职  责:负责在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宣传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到户。

  (七)政策保障组

  组  长:唐以竹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发斌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工作人员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抽调。

  职  责:负责收费窗口政策宣传解释,收费信息动态变更,免收对象动态管理,拒缴单位及住户追缴动态管理工作。

  (八)舆情监测组

  组  长:丁世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副组长:陆海云 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工作人员从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抽调。

  职  责:负责对舆情信息的监测、分析、判定,迅速把握舆情热点,准确分析舆情,预测舆情走势,适当提出舆情建议。

  三、收费依据和收费范围

  (一)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18﹞943号)、云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814号)和《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征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批复》(临发改复〔2019〕12号)等文件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

  (二)收费范围

  临沧主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具体为北至忙畔街道赵家,南至南信桥村,东至小街、中寨一线,西至马房,面积40平方公里)。

  四、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收费方式

  按不同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按人、按户、按面积、按垃圾产生量计收,具体类别分为八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等可以选择按人、按桶、按箱三种不同的收费方式缴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等可以选择按面积、按桶、按箱三种不同的收费方式缴费。针对同一收费对象,收费单位只能按一种收费方式收取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收费。

  (二)收费标准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等按人收、每人每月3元(按编制人数收取垃圾处理费。学校按教职工编制人数收取,不含学生人数,每年按9个月计算)。

  2.城市常住人口及暂住人口按户收,每月每户10元。

  3.餐饮娱乐业按面积收,小于等于30平方米、20元/月;大于30平方米、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0.8元,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

  4.一般门店按面积收,小于等于30平方米、15元/月;大于30平方米、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0.5元,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

  5.自行设置垃圾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等,按桶收,每桶10元(每桶0.32立方米,不足1桶按1桶计收)。

  6.自行设置垃圾箱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等,按箱收,每箱60元(每箱2.39立方米,不足1箱按1箱计收)。

  7.单位和个人自行清运垃圾(运输车辆须符合规定要求)至处理场倾倒的,按重量收,每吨80元。

  8.单位和个人委托环卫站清运粪便的,按车收,每车300元(每车5吨,不足1车按1车计)。

  五、收费办法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收费主体,委托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代收。

  (一)与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确立供用水合同关系,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

  (二)与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确立供用水合同关系,未抄表到户的(包括上述八类收费对象),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配合收取。

  (三)未与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确立供用水合同关系的单位及住户(包括上述八类收费对象),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配合收取。

  六、资金票据管理

  (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统一上交区财政,并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户管理,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

  (二)代收垃圾处理费,按照两费两票、代收统收不分离原则,每月结算一次费用并上交区财政。

  (三)区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垃圾处理费票据的制作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票据管理规定指派专人管理,并作好票据的作废、结存及收费情况统计工作,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收费或无票据收费,并做好年度清算工作。

  (四)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代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区财政每月按10%的比例给予返还代收手续费,第三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手续费,年度收费软件服务费。

  (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临沧城环卫清扫保洁及临翔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六)对残疾人户、五保户、孤寡老人户和敬老院、福利院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七、保障措施

  (一)在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时,如遇拒缴情况,工作人员首先应告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依据和拒缴所要承担的后果,并要求缴费对象按时足额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经催缴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梳理出名单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进行依法追缴,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三)对单位和个人拒不缴纳罚款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曝光。

  八、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务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按照各工作组职责要求,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摸清对象底数,准确核定收费标准,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遵守有关收费管理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强化内部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云政发〔2001〕172号)的规定,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收费公告公示工作,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区民政局、区残联负责对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残疾人户、五保户、孤寡老人户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信息提供和认定工作。

  (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与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收协议,费用按月收取,要求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签订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代收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抄表、收费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收费人员素质。

  (七)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工作所需软件升级费用,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一事一议报区政府安排后,区财政给予拨付。

  (八)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提供供水用户基础信息台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相关社区负责做好收费对象信息采集和认定工作。

  (九)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加强沟通,不推诿、不扯皮,及时化解热难点问题,克期完成目标任务,确保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临翔区72个商住小区统计表

  

序号

小区名称

住房套数(套)

所属社区

1

高效小区

222

忙角社区

2

旗肪园小区

150

塘平社区

3

旗山花园小区(一期)

1204

忙令社区

4

闲庭水榭

37

忙令社区

5

金城花园(商贾天下)

80

章嘎社区

6

和谐广场

226

章嘎社区

7

东港商城

189

塘平社区

8

茶马古镇

418

锦凤社区

9

晨曦大厦一期

242

章嘎社区

10

旗山一品

225

忙令社区

11

旗山二期

166

忙令社区

12

同康.北城万象

197

忙畔社区

13

百丽苑二期

158

章嘎社区

14

宝润苑

35

塘平社区

15

晨盛花园

101

塘平社区

16

教育小区

320

南屏社区

17

临翔映象

122

圈掌社区

18

南天商贸城

373

圈掌社区

19

扎路营批发市场

481

塘平社区

20

财富二期

224

章嘎社区

21

玉珠城

51

圈掌社区

22

辉隆商业城

25

塘平社区

23

五交机电市场商住小区

71

塘平社区

24

玉龙花园

8092

玉龙社区

25

黄果园

627

忙角社区

26

金凤翔

170

塘平社区

27

金桔苑

158

忙角社区

28

金旭之光

1900

文华社区

29

金穗园

90

塘平社区

30

金都佳苑

90

忙角社区

31

强力二期

40

南屏社区

32

强力一期

57

南屏社区

33

锦绣江山二期

764

章嘎社区

34

锦绣江山一期

596

章嘎社区

35

凯龙电子城

34

菜园社区

36

凯龙花园二期

32

菜园社区

37

凯龙电子城

107

菜园社区

38

凯龙花园一期

20

菜园社区

39

百丽苑一期

123

章嘎社区

40

财富一期

92

章嘎社区

41

步森街

255

菜园社区

42

临沧商贸城(万丰建材城)

93

塘平社区

43

临都上城

613

章嘎社区

44

富丽家园

1022

文华社区

45

阳光花园

288

锦凤社区

46

茶苑大厦

368

圈掌社区

47

百树广场

973

菜园社区

48

锦绣花园二期

41

章嘎社区

49

锦绣花园一期

65

章嘎社区

50

康发二期

114

圈掌社区

51

康发一期

46

圈掌社区

52

司岗里步行街

136

菜园社区

53

华旭小区

1340

忙角社区

54

扎路营小区

312

章嘎社区

55

洪桥花园一、二期

187

圈掌社区

56

书香世家

228

锦凤社区

57

恒达广场

94

菜园社区

58

云峰现代城

36

菜园社区

59

吉祥商业城二期

24

章嘎社区

60

吉祥商业街一期

60

章嘎社区

61

凤凰盛世

67

中平社区

62

海棠城

188

圈掌社区

63

文林秋苑

3225

锦凤社区

64

御景家园

193

忙角社区

65

世玺.凤凰城

193

圈掌社区

66

林翔时代广场

812

圈掌社区

67

临沧印象

581

忙畔社区

68

都市明珠

52

南屏社区

69

时代商都(斗牛场小区)

252

章嘎社区

70

天豪国际

372

中平社区

71

凯龙名聚苑

288

忙令社区

72

东旭花园

54

菜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