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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16-02-23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2015〕14号)精神,设立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临沧市临翔区版权局和临沧市临翔区新闻出版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规定,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规定,下放至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在文化、体育、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方面的相关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旅游工作。

  (二)拟定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体育领域、新闻出版和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起草文化艺术、体育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信息建设,归口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和体育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和体育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检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实施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推进文化艺术和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协调区域性文化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拟定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活动、新闻出版经营活动、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工作。

  (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六)贯彻执行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版权法规,负责拟定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娱乐业、网吧的文化市场和出版、版权市场文化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印刷业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印刷复印、广播电视电影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文物行为。

  (七)负责拟定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承担临翔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管理好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广播电视部门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制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按照三级贯通原则,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城乡一体化服务进程。

  (十)贯彻实施旅游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景区景点、导游报考、旅游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开展临翔区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开发;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制定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受理旅游投诉和行政复议;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工作。

  (十三)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党群工作;指导旅游协会、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承上启下和内外协调工作;做好信息工作,掌握和报送工作动态;做好机关文书档案馆理、资料选编和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机关行政财务、福利、车辆、资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内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的文书和会务工作;负责局内网络管理、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文体股

  拟定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物博物事业和艺术创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活动,指导民族民间优秀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保护、利用工作。抓好全区文艺表演团队的建设,做好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区范围内的艺术活动和非营业性艺术比赛、评奖和演出活动;组织指导艺术精品创作工作。贯彻执行群众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布局和训练计划的实施;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检)测活动,负责上级委托承办的各类型运动会及组织区级群众体育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文化市场管理股(加挂新闻出版管理股和版权管理股牌子)

  抓好文化市场管理、新闻出版、著作权、音像制品等政策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拟定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具体实施意见,做好文化市场、新闻出版、著作权、音像制品等市场经营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娱乐业、网吧等文化市场和出版物、版权、音像制品市场经营许可证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内部资料印刷审批业务和印刷业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营业性演出业务工作;负责“扫黄打非”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广电股

  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配合全区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搞好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广播电视自办节目的拍摄、制作、审查、播出;做好对农村广播电视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加强对“村村通”已建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宣传设施机构安全进行监督、指导、管理,强化广播电视法规宣传,协调、配合执法机关查处、打击非法安装地面接收设施及破坏广电设施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旅游股

  贯彻实施旅游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景区景点、导游报考、旅游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开展临翔区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开发,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负责全区旅游重大开发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协调、安排和管理政府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其它开发建设资金;制定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受理旅游投诉,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负责指导旅游协会、行业协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文化执法大队队长1名副科级;股室负责人5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临沧市临翔区版权局和临沧市临翔区新闻出版局、临沧市临翔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临沧市临翔区版权局和临沧市临翔区新闻出版局、临沧市临翔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二)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业务;临沧市临翔区版权局和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区新闻出版管理业务;临翔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扫黄打非”业务。

  (三)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10个事业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文化馆(加挂临沧市临翔区文化体育工作队牌子)、临沧市临翔区文物管理所(加挂临沧市临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博物馆牌子)、临沧市临翔区图书馆、临沧市临翔区农村电影业务管理站、临沧西门公园管理处、临沧市临翔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自收自支)、临沧市临翔区电视台(加挂临沧市临翔区广播电台牌子)、临沧市临翔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临沧旗山公园管理所、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