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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16-02-23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发〔2015〕14号)精神,设立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将区政府法制办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行行政执法证件初验管理工作和负责审查区人民政府作为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取消。

  2.根据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规定,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区商务局。

  (三)划入的职责

  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包括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和政务96128查询)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调整到区政府办公室承担,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增加的职责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规定,下放至区政府办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临翔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区委转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对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政协临翔区委员会对区人民政府工作的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落实和反馈工作。

  (十一)负责区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

  (十二)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工作,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形式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领导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省委、省政府,省直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和组织实施全区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全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方财政供养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12个机构。其中,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为正科级机构;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为副科级机构。

  (一)秘书一室

  协助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负责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全会、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党组会、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以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办公会、专题会、现场会等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理监察、机构编制、审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负责协调有关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

  (二)秘书二室

  负责办理发展和改革、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体广电旅游、工业信息化、商务、政务服务、民政救灾、招商、生物产业发展、茶业、政府接待、机关事务、政府督查、工业投资、政府新闻、公安、民族宗教、信访、政府法制、人民防空、司法行政、供销、档案、地方志、侨务、科技、科协等方面的有关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法院、检院、人武、驻临军警部队、社会稳定、政法、红十字会、工会、工商联、残联、侨联、妇女儿童、团委、老干部、文联、社科联、电力、个私经济、邮政、通信的相关业务。

  (三)秘书三室

  负责办理政府办、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安全生产、煤矿安全、财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品牌建设、交通运输、铁路、环保、政策研究、驻昆办、城市开发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农业、林业、水务、粮食、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烟办、移民开发、扶贫、地震、中低产田改造、咖啡产业等方面的有关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人大、政协、税务、金融、保险、公积金管理、国土资源、工业园区、道路运输、机场建设、公路、烟草、气象等单位的相关业务。

  (四)综合室

  负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上报的综合性文电;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和区政府办公室以及政府领导印章的使用、保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政务管理制度,提出办公室工作计划,并做好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老干部、国有资产以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主任办公会、办公室党组会、办公室职工大会等有关会议,协调办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信息调研室

  负责政讯、政务调查研究、政情通报、公文点评等刊物的编辑工作,为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向省、市报送政务信息,完成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任务;制定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考评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部门,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依据;及时将上报的信息材料送政府领导传阅,为政府领导指导全区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负责签收、记录值班期间的来文来电,及时进行分办、拟办、运转、督办和反馈;指导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应急管理方面和涉及本室业务范围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临沧市临翔区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办公室

  负责组织拟定全区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实施意见和技术流程,对中低产田地改造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组织全区中低产田地改造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参与乡镇(街道)、各责任部门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的评审,提出项目安排意见报省、市中低改办审批;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做好中低产田地改造跟踪检查、指导服务、统计汇总和考核验收等工作;负责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八)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负责制定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听证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登记、备案、公告等工作,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工作;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设法制监督股、行政复议股、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管理股。

  (九)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大决定、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办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事项;负责区人大选联委、区政协提案委的有关工作联系;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转由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下设督查股、议案股。

  (十)临沧市临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机关后勤工作的具体规范和办法,并负责督促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区、西河园广场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所属消防监控、水电等设施设备维修、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区直各部门会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临沧市临翔区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临沧市临翔区行政事业和部分企业单位的文件交换站管理工作,以及区级机关党报党刊和各类邮件分发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配合信访及有关部门做好区级机关信访安全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设综合办公室、会务管理股、安全保卫股、后勤管理股。

  (十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群众工作局与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受理全区来信来访,负责日常的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云南省逐级上访分级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处理涉及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协助有关单位和下级信访部门处理一些疑难问题,定期向领导报告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情况;承办临沧市临翔区网上信访有关事项,指导全区网上信访工作;检查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照分级负责、对口管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任务,并负责检查和督促对下级处理信访问题的结案报告进行审查,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推动信访工作的开展;定期分析、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和负责人反映,作为决策、指导工作的依据,重要的或需要作紧急处理的信访问题,应摸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告;根据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处理信访问题的具体措施,经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者正当的民主权利;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区信访局下设办公室、督查股、接访办信股、网上信访股。

  (十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负责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围绕中心工作,提供智力服务。负责起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区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和文稿;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及时为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承担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超前研究和跟踪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研究,承担区人民政府系统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下设综合办公室、产业建设股、工交城建股、社会事业股。

  四、人员编制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4名(不含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府研究室),即:行政编制34名(区长1名,副区长5名,共6名编制单独使用,不含公安局长交叉任职)。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副科级,不含交叉任职),法制办主任1名(副科级),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级),中低改办主任1名(配备为副科级),应急办专职副主任1名(配备为副科级);股室负责人5名。

  区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1名(配备为正科级),副局长1名(配备为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科级机构。

  (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三)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临沧市临翔区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