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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发布机构:临翔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临翔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3-2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政策。

(二)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四)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六)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4.与税务部门有关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档案、保密、督查、宣传、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

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金监督管理股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机关-5-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统筹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统计报表数据的汇总报送和基金运行情况、统计数据分析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有关医疗保障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区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承担本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升级工作;协助做好本局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牵头组织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督促办复工作。承担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作风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中心(下属机构)

一、机构设置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中心为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承办区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对区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二)承担全区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的拨付及清算工作。负责区级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区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

(三)负责区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费用审核、稽核、结算和拨付、考评、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办理。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五)负责全区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流程设计及实施。协助全区医疗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完成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园林北巷4-1号(局办)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局长 陈 松

联系电话:0883—2136641(传真)

邮箱号码:qybjbgs@126.com

通信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临沧市临翔区园林北巷4-1号)

邮政编码:677000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中心(经办机构)

办公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3-2135294

通信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中心(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

邮政编码:67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