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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16-02-23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发〔2015〕14号)精神,设立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规定,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将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归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增加的职责

  1.增加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2.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规定,下放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五)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较大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八)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十)负责组织报送、管理、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十一)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拟订和监督局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及领导批示督办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承担会议、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件材料的审核和把关;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工业、农业、林业、水利 、电力、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文体、气象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宣传并监督执行工贸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指导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和装备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综合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督查和指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指挥调度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应急值守工作;协调联系和督促指导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政府、安委会(办)召开的会议,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治理等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分解下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定期通报指标控制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选矿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承担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按要求参与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石油天然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经营企业行政许可审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条件审查;指导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按要求参与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股

  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许可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草拟全区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管规范性文件;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执法大队

  负责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安委办专职副主任1名(配备为副科级);股室负责人6名。

  五、其他事项

  (一)在对外开展相关工作时,可以使用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和印章。

  (二)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法规草案,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毒品性鉴定工作。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煤矿安全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煤矿安全负责监督管理;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管。

  六、附则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