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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16-02-23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发〔2015〕14号)精神,设立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规定,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规定,下放至区交通运输局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拟定并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

  (二)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营运和汽车租赁。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六)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航道管理养护。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辖区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应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内设5个机构(股所级)。

  (一)办公室(加挂资产财务室)

  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政务信息、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办理议案、提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本单位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称申报及技术等级的考核推荐、评聘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负责拟定交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执行行业财务会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指导行业财会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工会的财务工作及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建设资金融资、信贷工作;对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建立财务、统计等数据库,定期对财务计算机网络进行病毒防范和保密监督、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运输管理和安全监督股

  承担城乡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股

  承担公路、水路基本建设市场监督工作,组织拟定公路、水路基本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行业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路政管理股(加挂临沧市临翔区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定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并督促贯彻执行;负责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实施公路巡查,办理穿(跨)越公路上空、地下,利用、占用公路开设交叉道口的审理、审批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承办国家赔偿和国家赔偿追偿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止、纠正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破坏、毁坏路产的行为,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严惩违反公路管理法规行为,加大路政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章损坏路产案件和超限运输进行稽查,并按规定实施处罚;对损坏路产和发生侵权行为,且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进行处置;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负责公路路产、建设红线、路政管理装备、路政档案、资料信息的管理,负责做好路政专用票据管理和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用的上缴、使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临沧市临翔区地方海事处(加挂临沧市临翔区航务管理所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地方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开展内河安全管理宣传教育;负责全区水路运输管理,渡口、码头、站点规划、测设及有关资料的整理上报;组织制订全区水路运输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以及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核编报;负责全区内河改建或撤销水上交通船舶、渡口、码头等的审批及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码头、渡口、站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区水运安全统计、年报;负责全区船舶、船员的年度审验、考核培训。负责辖区内航道及其港航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建设,对所管理的航道和码头港航基础设施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公里养护段长1名(参照副科级管理),股室负责人5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临沧市临翔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挂靠临翔区交通运输局(简称“临翔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二)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三)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负责,临沧市临翔区国土资源分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参与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的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督。

  (四)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下设两个事业单位:临翔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参照副科级管理)、临翔区工程计划管理所,其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