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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16-02-23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14号)精神,设立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规定,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2.河道采砂审批。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4.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

  5.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设计变更审批。

  6.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7.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8.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0.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规定,下放至区水务局的其他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临翔区供排水体制改革的要求,将铁厂河水库管理所划归临沧市临翔区供排水公司。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监(检)测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制度建设、财务、统计、综治维稳、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老干部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水政水资源股

  负责水利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水行政监督执法,实施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监(检)测、保护和开发利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和水功能区保护管理,切实加强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组织实施水功能区的划分和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导、监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乡镇(街道)供水的水源规划;承办协调、处理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利行政诉讼和水利普法和水资源调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水土保持股(加挂临沧市临翔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和水保“两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指导并监督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

  负责指导全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开工备案,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审查备案管理,负责对水利行业评标专家库进行管理,受理招标投标投诉;组织贯彻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安全生产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稽查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全区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组织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参与调查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并按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股室负责人4名。

  五、其它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 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三)临沧市临翔区区水务局下属12个事业单位:博尚水库管理局、鸭子塘水库管理局、中山水库管理所、白沙田水库管理所、拦门山水库管理所、马鹿坑水库管理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南汀河开发管理办公室、城市供水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