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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16-02-23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发〔2015〕14号)精神,设立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规定,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规定,下放至区统计局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三)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建立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六)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出版临翔区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月报资料,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村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统计业务工作。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区县域经济统计监测考核数据库。

  (十二)协助市局及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上岗、职称、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项目,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办和组织综合文件材料的起草,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采购、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搜集、传递、反馈以及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统计事业费和本局行政经费及各专项调查经费的管理和内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统计制度法规股

  审查和审批地方、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区统计报表及统计标准;组织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上岗证考试,开展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及改革方案;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本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负责民间统计调查和涉外调查审批事项;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

  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拟订、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一产业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 二产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统计工作和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中小企业、非公企业、投资建筑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逐一跟踪监测制度,按月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有关固定资产统计数据和工业能耗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三产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产业、服务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统计和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服务业、新兴产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负责工资统计、就业等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县域经济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对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评价体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股室负责人7名。

  五、其他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地方统计调查队,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