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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发布机构: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作者:  时间:2023-07-3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一、受理范围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办。所谓“签署意见”是指公安机关对申办单位或者个人的房屋建筑、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后,根据其安全状况,提出是否同意开业的意见。

二、审批条件

(一)申办国有、集体旅馆业的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

(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消防大队开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花名册,包括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现职岗位、职务等;

(五)安全及日常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巡查制度、旅客须知、会客制度);

(六)符合法规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七) 监控布置示意图。经营场所所有出入口、走廊、过道、大厅、电梯等公共区域应当安装监控探头,监控图像存储应当达到30日以上,由辖区派出所负责验收,所长签署意见加盖派出所公章。

(八)营业场所应当在接通互联网后安装《云南省旅店业管理系统》,实现实时上传功能,由辖区派出所负责验收,所长签署意见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临翔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临翔区忙令西路162号)

办事窗口:临翔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申请材料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年检

补办及换证

变更

注销

1

申办国有、集体旅馆业的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

 

原件及复印件

1

2

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3

消防安全合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4

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花名册

 

复印件

1

5

安全及日常管理制度

 

复印件

1

6

房产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7

监控布置示意图

 

复印件

1

8

注销申请

 

原件

1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自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特种行业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特种行业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领取地址:临翔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及投诉地址:临翔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59.216.193.26/lclx/home—审批部门—公安分局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www.ynlx.gav.cn/—临翔区行政审批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