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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麻种植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作者:  时间:2023-07-3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一、受理范围

在临翔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大麻种植的单位或者个人,工业大麻原料种植许可证的办理。

二、审批条件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工业大麻原料种植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申请单位或者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工业大麻种子由经过许可的繁种种植单位或者个人提供;
  (2)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
  (3)种植地点距离旅游景区和高等级公路l公里以外;
  (4)台账管理制度。

*有违反禁毒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工业大麻种植。

三、申请材料

1、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与经过许可的繁种种植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的种子供应合同;

4、种植用地协议或者土地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

5、产品种类及产量、销售的年度种植计划(原件、复印件);

6台账管理制度文本(原件、复印件)。

*企业因登记事项变更导致申请材料中企业名称、法人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不一致的,应按名称变更的要求补充有关名称变更材料。

四、审批时限

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在5日内颁发许可证。

五、审批费用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