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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14线南片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临翔区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3-10-26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临 沧 市 临 翔 区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2号(总第227号)

临翔区审计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11日至7月20日,对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沧市临翔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临沧鸿曦茶马古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曦公司)共同实施的新214线南片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214线南片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的批复》(临翔发改发〔2014〕149号),新214线南片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采用政企共建模式,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投公司和鸿曦公司共同实施。根据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以及调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该项目竣工决算总价2286.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243.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新214线南片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改善茶马古镇片区排水状态,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的程度,减少城市水环境的污染,消减排入南汀河的污染物,但仍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国家建设资金开支范围65.84万元。

(二)项目先开工后补招投标手续。

(三)项目实施未编制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

(四)多计工程款108.82万元。

(五)未缴印花税0.65万元。

(六)未计待摊费用导致建设成本不实43.24万元。

(七)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不实43.24万元。

(八)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未报送财政部门。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临翔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扩大国家建设资金开支范围65.84万元及项目先开工后补招投标手续的问题,审计决定移交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调查处理;对项目实施未编制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问题,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应重视项目前期决策工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所产生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建设项目有序开展;对多计工程款108.82万元的问题,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据实进行工程结算,调整相应会计账目;对未计待摊费用导致建设成本不实43.24万元的问题,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据实计提项目成本;对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不实43.24万元的问题,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按规定调整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对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未报送财政部门的问题,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针对发现的问题,临翔区审计局建议: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管理和财务核算管理,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全面履行主责主业,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质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2月20日提交《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214线南片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回复,已将移送问题书面情况说明和相关材料报区发改局,待区发改局调查处理结束后按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对未编制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已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下步项目建设管理中,将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决策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确保建设项目有序开展,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多计工程价款进行扣减,结算审核定案表经三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由三方按照各自应支付工程款据实进行工程结算;于审计期间2022年8月23日补缴漏缴印花税,因疫情原因,小微企业印花税减半征收,补缴3271.47元;已按规定调整《新214线南片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按照实际项目支出归集成本,并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

临沧市临翔区审计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