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09-1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编制了《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可参见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编制的《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市公安局临翔分局领导简历和分工;办公地址及工作时间;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情况等。

2.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规;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发布的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备案事项。

4.市公安局临翔分局领导出席的重要政务活动

5.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6.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人事任免。

7.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市公安局临翔分局通知通告。

     9.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公开形式。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见附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若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可以不予提供。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申请机构为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法制大队;办公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令西路162号;咨询电话0883-2122535,传真号码:0883-2139559;邮政编码:67700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受理机构。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处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在收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终止受理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依申请公开流程图.doc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上一条:临翔区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下一条: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