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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09-1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临翔区审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临沧市临翔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临翔区审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各股(室、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2.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3.领导班子及工作分工信息;

  4.审计结果公告;

  5.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人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临翔区审计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相关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临沧市临翔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汀旗路136附9号

  咨询电话:0883-2166446

  邮政编码:677099

  邮箱地址:lxsjbgs@163.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临翔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临翔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临翔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并出具接收回执。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申请办理流程

  临翔区审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临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6.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我局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我局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

  本指南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执行。

    

附件:临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临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临翔区审计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