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引号
zfb1/2022-00045
发布机构
临翔区政府门户网站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15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创作导向,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区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区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在区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制定的有关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汇和方针、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管管理。根据行业区域的特点,组织编制《临沧西门公园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公园的区位和环境优势,打造文化精品,开创文化体育宣传品牌,塑造园林艺术小品,改善园内生态环境,不断提高绿化、美化、亮化档次。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加大园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园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预防治安事故工作,维护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制定新的经营管理运行机制,文化、娱乐、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行的方式,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认真抓好园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垃圾、污水、烟尘的污染,增强公园景观的自净能力积极完成上级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抓思想教育学习,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创新提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一是成立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支部委员会。由于单位机构改革,撤消原文体广电旅游局党总支及两个支部,及时成立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支部委员会,配全支部班子,开展党支部建设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等主题党日活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三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2次,党组书记上党课6次,局党组集中学习8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五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着力抓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质量逐年提升。明确思路,完善计划,圆满的完成了年初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大力推进提质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十三五”期间,临翔区全面完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创建率达100%,基层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创建率达100%,初步建成了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省级文化示范村5个,市级文化示范村5个,建成102个农家书屋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二是高效落实“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2019年图书馆共接待读者71023人次,书刊文献外借60650人次,借还图书61971册次,电子阅览室接待读者11247人次。积极开展全区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组织文艺骨干深入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开展文艺辅导培训,培训文艺骨干2000余人。三是文化惠民水平逐年提高。加强节目创编和日常排演,创作了反映临翔发展变化、接地气、有新意的原创作品《光头新娘》、歌曲《拉祜姑娘》、器乐合奏《拉祜迎宾曲》等,文艺演出和群文活动异彩纷呈,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和送戏下乡活动75场次。为营造热烈的节日氛围,组织开展了“龙舞临翔”舞龙展演及迎“新春送吉祥”义务写春联,成功举办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校园、军营,开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等活动,选送的《花与鼓》和《鼓之韵》在云南省2019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傣族象脚鼓舞大赛中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四是群众文化辅导有序推进。派出辅导人员200余人次,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广场舞培训及辅导45场次,参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五是抓好临翔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草拟完成《临翔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并对10个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农家书屋管理员共12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

  3.着力抓全域旅游发展,临翔旅游发展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全区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一是整合优势资源,认真抓好项目规划建设。按照《临沧市临翔区2019年处级领导挂钩服务重点项目》的要求,积极与各项目业主沟通对接,主动服务抓好项目督促及推进情况收集、整理和报送。配合做好《临沧市临翔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8—2020年)》中涉及文旅相关基数测算等内容补充完善。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梳理核实邦东乡昔归小镇、卫平农耕文化产业园、旗山城市森林公园等37个旅游项目。积极做好债券项目上报,上报五老山国际休闲营地基础设施建设、澜沧江航道旅游等5个项目。二是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契机,全力推进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成功打造了凤翔街道中山村“龙头企业+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模式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并以试点经验带动,积极推进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目前,已制定印发《临翔区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临翔区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对资源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的腾龙村、中山村,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载体,开展国家A级景区创建工作,中山村秘境谷森林小镇成功申报为国家3A级景区。结合区、乡旅游线路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开发旅游产品,推动点线串联,临翔区成功申报并被认定为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县,南美乡被认定为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乡,中山村、腾龙村被认定为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村。三是全面推进,认真抓好“一机游”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旅发委统筹部署,主动融入全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三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在全市范围取得良好成绩。目前,四个中心已建成并实行统一办公,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6个部门进行轮流值班,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和制度,截至目前,临翔区“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中心共接到投诉案件31起,全部妥善办理。同时,设立了玉龙湖景区、和成·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园、南美拉祜生态旅游度假区、中山秘境谷森林小镇4个3A级旅游景区旅游购物退(换)货点,开通119家旅游企业投诉账号;完成辖区内酒店、餐饮企业、旅行社等行业的评价办法;6家星级酒店、7家餐饮企业、4家旅行社、29座旅游厕所上线“游云南”APP,力争为游客提供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的全方位服务,目前,到临翔区的游客已能在App实现机票和部分酒店、餐饮企业在线订购。四是认真做好旅游人才培训及旅游品牌宣传打造工作。按照市旅发委《关于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景区、宾馆、游客集中区域、旅游大巴等重点场所,播放公益广告片、粘贴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图及悬挂标语等方式大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旅游专业培训6场次,举办2期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培训涵盖了辖区内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等。大力动员组织辖区内涉旅企业参加“旅交会、商品展览会、旅游推介洽谈会、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会、美食节、亚微节、国际柴烧艺术节”等旅游对外交流合作1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临翔旅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影响力。

  4.着力抓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文化市场涉黑涉恶问题。按照“有黑除黑、有恶治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多次召开全区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深入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及周边群众中进行走访和摸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与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了签订《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认真排查文化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经营线索,扎实向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宣讲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共开展扫黑除恶提醒约谈9家次。二是开展文化娱乐场所“黄赌毒”专项行动,着力治理涉黄赌毒问题。严厉打击利用掩护经营从事赌博的游戏游艺场所,全面清零赌博游戏机,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场所,切实遏制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各类违法犯罪现象,联合公安部门取缔无证“黑场所”2家,配合查处“黑场所”1家,集中销毁不符合文化部准入机型35台。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涉“黄”涉“毒”行为,切实规范经营秩序。三是开展网吧行业乱象治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健康上网;严格落实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网吧管理台账,积极开展平安网吧等创建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错时检查、夜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网吧不进行实名登记,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受理举报2件,立案查处网吧案件4件。四是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整治,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更新完善市场数据库,深入开展文化娱乐市场乱象整治,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和无证照经营单位,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清理注销歌舞娱乐场所4家,网吧4家,依法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注销游戏游艺场所17家,配合公安部门取缔无证无照游戏游艺场所2家,排查出乡镇无证KTV经营户14家,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依照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引导具备基本条件且无重大危害及消防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五是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按照2019年“扫黄打非”系列专项行动方案及全市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重点对宗教场所、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邮政寄递等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排查行业监管领域是否存在监管漏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时纠正和整改问题,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检查经营单位100余家次,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六是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力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临翔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翔安委﹝2019﹞8号)要求,对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十一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持续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积极召集全区娱乐场所、网吧、旅行社、旅游景区、文物等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会议,签订《2019年消防安全守法经营责任书》及《消防安全承诺书》,以节假日为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019年未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5.着力抓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物“活化”利用。一是开展文物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认真做好民族文物的普查、保护工作,文物文化遗产的搜集、抢救、归类、整理、申报工作,完善文物普查登记,建立健全文物资源数据库。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向上争取文物项目。通过前期的完善资料、项目申报等程序,临沧专员公署旧址被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聘请资质单位对临沧专员公署旧址设计修缮方案,目前方案已通过国省文物局批复,项目已录入国家文物项目系统,并通过了2020年云南省文物保护项目预算评审意见,投入资金607.4万元,2020年实施。完成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说明碑安装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完成麻黑井修缮工程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 号)等文件精神,成立了临翔区文物审查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制度,对勐旺塔及西北塔、临沧专员公署旧址、采花坝石刻、东文笔塔等32个文物保护单位及24个不可移动登记保护单位进行挂牌保护,根据文物认定标准,对原临翔区84个不可移动登记保护单位进行全面审查核实,最终确定了永泉猛虎营遗址、永和何家大院等24个点为临翔区不可移动登记保护单位。二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行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做好非遗申报工作,建立完善非遗名录体系,临翔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共136项,临翔区被命名为“中国象脚鼓文化之乡”,临翔区碗窑村被命名为“中国碗窑土陶文化之乡”。积极争取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经费,加大对全区97个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带头人的扶持力度,成功申报3个省级非遗传承人,完成临翔区第三批20位区级传承人申报及公布工作。成功申报两个市级非遗项目,完成南美南楞田村拉祜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区级评审工作,完成中山竹编制作技艺和南美拉祜族服饰习俗两个项目申报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的工作;持续加大对7个传统村落和5个传习所项目的后续扶持力度。认真组织临翔区非遗项目参加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组织临翔区碗窑陶器制作技艺参加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参加中国-南亚博览会、2019年中缅“天涯共此时”歌舞音乐演出暨非遗美食展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巡展暨2019年“一带一路”中国·芒市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活动。

  6.着力抓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全员出动合力推进。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8人全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分别挂钩凤翔街道中山、石房、五村、昔本、竹篷5个村委会,共104户均已全部脱贫。二是蹲点帮扶尽职尽责。派出驻村工作队员3人,抽调实干队员5人,抽调凤翔街道脱贫专干1人。所有工作队员认真履行工作队员职责,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人责任,经常入户访民情,宣传、解释政策,采集、核对挂钩户信息,帮助农户解难题,力所能及帮扶挂钩户,进一步增强农户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有效落实文化扶贫资金。2019年文化扶贫经费共50万,全年开展送戏下乡共18场,为纳入2019年项目库的10个村配备了音响设备。

  7.着力抓西门公园提质改造,不断满足群众娱乐休闲需求。一是制定了西门公园相关管理制度,采取划片包干的方式,做到园内环境卫生治理无漏角、无死角,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节假日园内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活动内容,营造节日氛围,全园共接待游人12万人次。三是实行安全保卫工作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注重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2019年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四是结合临沧市(主城区)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西门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已完成大门景区、长廊景区、游乐景区、人工湖周边等改造提升工作。力争园容、园貌,设施设备,绿化率达到“双创”验收标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

  2.临翔区西门公园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26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83万元,占总收入的8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37.3万元,占总收入的20%。与上年对比减少343.88万元,减少1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88.76万元,减少30.25%;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37.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为2019年4月份机构改革,广播电视、体育、电影等职能划出,人员工资、相关项目随之划出,导致零余额下达指标收入减少,总收入减少;非财政拨款增加是因为2018年未将专户收入纳入部门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4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64万元,占总支出的69.3%;项目支出441.95万元,占总支出的3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1.46万元,减少46.49%。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645.67万元,减少41.95%;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94.88万元,减少57.3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4月份机构改革,广播电视、体育、电影等职能划出,人员工资、相关项目随之划出,导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6.57万元,减少39.6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4月份机构改革,广播电视、体育、电影等职能划出,人员随之划出,所以相关人员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441.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4.89万元,减少57.4%,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项目资金划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戏曲进乡村项目、文化文物保护项目、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支出、文化“四个一”支出、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与上年对比减少1192.27万元,减少47.66%,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广播电视、体育、电影等相关额度调减,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8%。比上年同期减少179.54万元,减少55.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2.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比上年同期减少807.63万元,减少48.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57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72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比上年同期减少115.4万元,减少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6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比上年同期减少32.41万元,减少31.9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比上年同期减少27.45万元,减少3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预算的5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节俭“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9万元,下降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37.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节俭“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9万元,占48.6%;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占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陪同省市调研组对临翔区2019年“厕所革命”建设指导调研接待4批次2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76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4月份机构改革,广播电视、体育、电影等职能划出,人员随之划出,所以相关人员基本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26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3.6万元,固定资产572.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1.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3.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70平方米,账面原值45.1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减少的原因:由于2019年4月份国家机构改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等相关职能部门划出,人员划出,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体育的龙舟,广播电视电影的专业器材、广播电视办公楼及所占的办公用地,随之无偿划拨到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临翔区融媒体中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5.1

1023.6

572.43

234.78

76.54


261.11



57.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我单位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2019年我部门绩效考核为合格。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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