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51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于1988年8月,内设综合办、车管分所、城镇一中队、城镇二中队、圈内中队、情报信息中队、马台中队、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章驮中队十个部门。大队主要担负着临翔区五小车类驾驶员考试及车辆检验、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以及7乡1镇2个街道、4503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处理(侦破)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全区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交通警卫)工作;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农业部门管理的拖拉机除外),办理机动车登记许可、驾驶人驾驶许可业务;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1)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交通事故专报制度。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工作措施,强化源头管理。
(2)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
2018年,大队积极推进两个执法站(蚂蚁堆及圈内执法站)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关联,日常重点车辆检查定时向集成指挥平台推送,工作开展以来两个执法站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检查录入重点车辆共计18628辆次,使用警务核查系统核查人员身份识别77867人,进一步核查吸毒人员99人,核查出吸毒人员1人(移交派出所);缉查布控预警签收42542条,签收11672条,有效预警6560起,成功拦截1312起,处罚1171起。大队辖区完成投入使用电子警察90个,全景相机47个,违停设备79个,公路卡口建成投入使用3个,公路违停设备5个,LED大屏投入使用3个,语音广播提示3个,旨在实现:视频巡控、违法抓拍、公告提示、交通诱导、安全宣传“五大功能”,并利用城区智能违停抓拍及电子警察处理非现场违法16462起,其中为礼让斑马线非现抓拍414起。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相关部门联勤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大队接入分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点位共计661个,摄像头1000个,推进警种之间资源共享,警力不足,科技来补。
(3)强化“两客一危”及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管理。从源头安全监管、路面秩序管控、安全宣传提示等多方面入手,认真分析研判、完善工作方案,通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坚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以“两客一危”为重点,会同安监、运政等部门每月组织至少1次进辖区8个重点企业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明确主管责任,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反馈至交警。在隐患清零行动中,短信提醒告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共计2478条。
(4)持续开展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狠抓路面秩序管理,严管、严治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今年以来先后以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农村道路为重点,全力开展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蚂蚁堆和圈内交通安全服务站,落实执法站勤务模式,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验“两客一危”车辆,确保安全隐患不流出辖区。同时安排警力进驻幸福超限超载检测站,全力配合交通部门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5)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在上级部门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安全宣传打头阵,路面整治为支撑,以“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教育为抓手,深化警示教育工作,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中心,邀请单位、学校、企业和驾驶人进基地进行学习和培训。至今进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安全宣传24次;警示教育学习1687人次,签订安全责任书1687份;联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检查8次,与“两客一危”企业签订《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3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3份,“两客一危”企业与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534份,签订率达到100%。同时要求“两客一危”企业督促每一位驾驶人落实“五不两确保”告知提示,每月组织安全管理员、驾驶人到临沧市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在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假日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同时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强化友邻部门协作。大队重点约谈企业9次(商贸公司5次、临沧分公司3次、凤庆环球驾校1次),发放整改通知书3起(凤庆一驾校企业学员驾驶教练车上道路行驶没有教练员随车指导、临翔区客货运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人员超载,违法已通报运输企业及安监局、运政部门,已对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临翔交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经排查,有校车的学校1家——艾乐幼儿园,校车3辆,大队已与该幼儿园签订《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1份,幼儿园与校车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2份,签订率达到100%。同时要求幼儿园每季度组织安全管理员、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学习,至今学习2次。
同时深入农村、客运站、学校、人员密集区域等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结合近期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及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及时通过临沧交警、临翔交警、临翔警方、HI临沧、微临沧、交警在线、市区两级电视台等多个媒体平台曝光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同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并将涉及严重交通违法和重大死亡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对外展示传曝光,大队依托一直播平台对路面查缉专项行动进行大直播9次。
(6)推进全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全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五小工程”为载体,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为推进“五小工程”建设,共投入建设资金3.11万元,治理公路安全隐患4(临清线、临双线、西环线、景观大道)处。截至目前,大队共投入建设资金171.85万元,治理公路交叉 路口安全隐患371处,按照标准安装警示标志牌482块、警示曝闪灯122盏、强制减速带1940.75米、导流牌9块、道口标柱2911根、广角镜36面、反光警示墙47平方米、路沿反光膜5平方米、防撞桶21个并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全部交付辖区交警中队使用及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使建设的设施长久发挥作用。
(7)推进社会协同共治。建立并完善与运政、路政、巡特警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夯实源头管理。全力做好长坝田治超站的综合管理,全力配合做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年,年内共完成治超检测工作40380起。落实与巡特警、友邻交警大队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应对联合性、区域性执法、执勤工作。
(8)深化丘北经验推广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一是落实农村监督员经费保障。将辖区102个行政村安全监督员200元/月/人的经费保障,纳入区财政预算,“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期间,大队及时将上级部门拨付的各乡镇5万元“两站两员”建设经费划拨各乡镇,乡镇中队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推进“两站两员”工作建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庆会议”“临沧会议”精神。建设乡镇交管站10个,交通安全员10名,行政村劝导站82个,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141名。并根据《2016年临翔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要点》,将“两站两员”建设情况纳入乡镇级考核。以劝导站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推行惠民措施、建立互助和监督机制,不断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格局。
2.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案件执法水平
大队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提高交通管理行政、刑事案件卷宗质量。以办案中心、违法办、事故中队为平台,落实警力、落实办案技能,落实酒驾、醉驾查处机制,严格落实案件执法质量考核考评工作制度,完善案卷目录,积极参与省、市执法质量考评。
3.积极探索城市治堵保畅工作经验,依法严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积极探索开展城市治堵保畅工作。一是加大路面秩序管理。结合当前开展的各专项行动,有效整合警力,认真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以“三驾”、“三乱”、“两闯”、“两线”、“两牌”以及“三车”等城区常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抓手,组织业务骨干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调研,摸清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以及规律,进行警力调整和重新部署。二是落实城市道路交通勤务机制。将警力最大限度的向一线下沉,确保全警上路。城市专班自2017年6月成立以来,以下班后、周末和夜间时段为重点,加大对城市违停“三驾”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缉,为城镇一、二中队的管理空白期进行了有效补充,临翔城区致乱、致堵、致祸隐患得到逐步减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2)开展治乱疏堵大整治行动。一是以城市道路交通堵点、乱点为重点,加大隐患和管控瓶颈的排查和梳理。目前,临翔城区交通呈现出高峰堵、平峰稳,断头路多,微循环不畅,停车泊位少等问题。积极配合住建局,完成断头路打通,丁字路等城区道路改造。二是打造“示范路”-(世纪路,缅宁大道,团结路),整治“严管街”-(南屏南路(抗震碑环岛至原军分区),南屏西路(茶贸大厦环岛至禁毒支队),西大街(西门环岛-信用社门口),南天路(扎路营段)(客运站环岛-迎春桥头),白塔路(百丽苑红绿灯-西环线岔口)。三是坚持“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两线”(斑马线、停止线)、“两牌”(套牌、假牌)以及“三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整治常态化,充分发挥城市专班、办案中心和特巡警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3)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一是加大信号灯和城市指挥中心建设。结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制》(GB 25280-2016)两项国家标准,大队组织人员对城区的交通信号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健全台帐,目前临翔城区共有红绿灯24组。2014年以来,大队投资720万余元,建设违停抓拍设备79个点(含锦绣江山及西大街在建点位),电子警察90个,全景相机47个,先后完成教育小区红绿灯、旗山小区红绿灯、南汀河广场红绿灯的红绿灯智能管控建设,完成市二院红绿灯礼让斑马线非现场抓拍设备建设。针对排查出来的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视认不清、被遮挡、与路口渠化不匹配、信号配时不合理、智能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共排查交通信号灯有问题数30组,已整改30组,投入资金155.8万元;
4.深化公安交管工作改革创新,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民生的水平
(1)创新勤务模式。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打破8小时工作制度的制约,大队积极调整警力、调整勤务模式,大队将工作时间调整到中午无间隙工作制度,车管、违法处理窗口中午取消午休,全面落实《公安机关服务群众22项措施》,指挥中心和事故中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群众上访和事故接处警工作,确保白天5分钟出警,夜间10分钟出警。指挥中心为群众提供24小时查询和通知服务,最大限度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共服务群众9900余人次。积极送车管服务下乡,为广大人民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今年共送车管业务下乡共计18次,服务群众达2259人次。
(2)深入推进“快处快赔”服务。一是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设置快处快赔链接,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定损、网上理赔,平均每起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大概在10分钟左右,有效避免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及二次事故,同时也有效节约了警力。二是深入推进“快处快赔”服务工作。临翔区共设立“快处快赔服务中心” 10个,各服务中心挂牌仪式均已完成,城区各服务中心、点都已派驻人员,辖区乡(镇)服务中心、点的派驻人员招录培训都已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40150088.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68254.32元,占总收入的96.06%,比上年同期增加37.64%;其他收入1581834.49元,占总收入的3.94%,比上年同期增加10.22%。收入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清理整治工作,拨入黄标车提前淘汰补6,650,200.00元;二是经协调申请,向云南省交警总队申请资金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36406433.56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5328.99元,占总支出的67.97%,比上年同期增加28.58%;项目支出11661104.57元,占总支出的32.03%,比上年同期增加14.38%。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工资提高;二是兑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45328.99元。比上年同期19245783.72元增加28.58%,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及财政半供养人员工资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61104.57元。比上年同期10194931.20元增加14.38%,主要原因分析兑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82736.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6406433.56元的96.09%。比上年同期28021283.72元增加29.9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兑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9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比上年同期增加50.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660319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5%,比上年同期增加4.57%。主要用于大队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运行费用及项目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16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比上年同期增加33.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死亡抚恤、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支出;
4.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71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比上年同期增加56.4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5.211节能环保支出467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8%,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兑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明细
(1)工资福利支出:22671726.27元,其中:基本工资2393773元、津贴补贴8246446.25元、奖金19880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6812.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71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3291.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844.2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93632.93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6355.6元,其中:生活补助296355.6元。
(3)公用经费(机关运行费用):1777247.12元,其中:办公费84738.8元、印刷费4421.51元、手续费2055.38元、水费36746.11元、电费43034.55元、邮电费9642.63元、差旅费68646元、维修(护)费8962元、租赁费17900元、培训费2000元、专用材料费32940元、劳务费3645.6元、 委托业务费22525元、工会经费443997.12元、福利费7882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816.42元、其他交通费用6913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0700元,支出决算为923696.09元,完成预算的8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3696.09元,完成预算的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2691.73元,增长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3996.73元,增长2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305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及各项交通管理业务工作量增大,车辆维修及油料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3696.09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3696.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7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增长21.7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增长21.77%,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7247.1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5%,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工作经费紧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保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8,008,754.00元,其中,流动资产4,463,311.96元,固定资产23,019,43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83,58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57195.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971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751862元;报废报损资产484项,账面原值697927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45.00平方米,账面原值145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2542.6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008,754.00 |
4,463,311.96 |
23,019,435.08 |
11,897,253.57 |
3,421,488.04 |
0 |
7,700,693.47 |
0 |
0 |
526,006.96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7,05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8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7,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7,0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大队制定《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费收支业务管理规定》、《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开支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做好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预算目标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预算支出效益明显,有力保障了大队依法履职所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