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201000
临翔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翔区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法律。
3、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服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全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建设业务工作的开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指导群防群治工作。
5、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临翔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
7、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8、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
9、开展公安科研项目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和骚乱。
11、搞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和依法承担的执行工作。
12、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处理交通事故。
1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14、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门按照干管权限考察和推荐干部,负责公安宣传、教育培训、警衔晋升、优抚、劳动工资等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始终突出严打犯罪。一是坚持以扫黑除恶为龙头,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防止做大成势;对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合成作战,快侦快破,及时消除影响。二是持续严打“盗抢骗”,瞄准打团伙、破串案,加强追赃挽损,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全力推动“6.27”、“8.31”工程,扎实开展禁毒“四大战役”。坚决打击吸贩毒窝点,对吸毒人员做到应收尽收、应戒尽戒,提高禁毒缉毒工作成效。四是以民生案件、大要案件、交办案件侦办为重点,强力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五是加大对网络色情、网络贩毒等打击力度,净化网络秩序。六是严打“黄赌”违法犯罪。加强打击整治力度,坚决打击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
2、全面做实基础管控。一是完善“点线圈面”防控体系,科学部署警力,提高巡防密度,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控制力,确保街面可防性案件持续下降。二是加强重点管控,加强学校、大型商场等重点部位管控确保安全。三是加强对出租车、网约车、低慢小飞行器、打字复印业、寄递物流业等行业管控。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加强枪支、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散装汽油跟踪管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四是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派出所工作重心调整,强化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信息采集、服务群众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派出所治安基础防范能力和基础工作支撑公安工作的水平。
3、着力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加强民警执法培训,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二是强化受立案管理、流程管理、案件移送管理。三是强化初始执法行为规范,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现场执法全程开启并按要求保存好音像记载。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
4、持续深化公安改革。一是抓好“放管服”改革成果巩固推广。二是健全完善“指挥调度机制、情报研判机制、合成作战机制”等机制建设,确保真正实现“情指一体、情勤对接”警务实战运行模式。三是抓好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进一步清理网上办理事项,推动网上审批、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一站式”受理、办理。四是推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分别是:
1.政治工作办公室;
2.纪委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
3.警务保障室;
4.科技信息化科;
5.指挥中心;
6.法制大队;
7.禁毒大队;
8.刑事侦查大队;
9.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10交通警察大队;
11.治安管理大队;
12.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3.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14.特警大队;
15.出入境管理大队;
16.凤翔派出所;
17.城北派出所;
18.南信桥派出所;
19.忙畔派出所;
20.蚂蚁堆派出所;
21.南美派出所;
22.章驮派出所;
23.博尚派出所;
24.圈内派出所;
25.平村派出所;
26.马台派出所;
27.邦东派出所;
28.看守所;
29.拘留所;
30.戒毒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公安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5人。其中:行政编制2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47辆,在编实有车辆4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06,294,474.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18,330.30元,占总收入的98%,比上年同期增21%;其他收入2,576,144.07元,占总收入的2%,比上年同期减6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2,848,139.02元。其中:基本支出68,916,138.61元,占总支出的74%,比上年同期增16%;项目支出23,932,000.41元,占总支出的26%,比上年同期减25%。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公安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916,138.61元。比上年同期增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公安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32,000.41元。比上年同期减2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涉密,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38,438.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比上年同期85,879,093.74增3%,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5,21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比上年同期减36%。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性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76,592,35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比上年同期增5%。用于安排全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3,17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比上年同期增2%。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5,99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25,967.20元、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00.00元、死亡抚恤支出56,98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23.00元;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9,22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比上年同期增63%。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9,588.61元,完成预算的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5,843.61元,完成预算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745.00元,完成预算的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以来,临翔区公安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对严控公务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作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得到了控制。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4,595.60元,下降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157.60元,下降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438.00元,下降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采取总额控制的办法,从源头上控制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的管理目标,实现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5,843.61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103,745.00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5,843.61元,比上年同期减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25,843.61元,比上年同期减7%,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主要用于保障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745.00元,比上年同期减51%。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3,745.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接待人次115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公安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8,043.17元,比上年同期6,348,049.57减2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严控公务经费支出,致使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办公区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翔区公安分局资产总额145,902,832.09元,其中,流动资产28,879,982.91元,固定资产117,022,833.18元,无形资产1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02,44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84,795.28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3,367,1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258项,账面原值5,166,583.88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527.0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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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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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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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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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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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5,902,832.09 |
28,879,982.91 |
117,022,833.18 |
63,299,351.05 |
7,075,310.00 |
46,648,172.13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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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1,854.00元,比上年同期1,414,878.00增1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4,30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5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20402”科目下的“2040204”、“2040205”、“2040206”、“2040207”、“2040209”、“2040210”、“2040211”、“2040213”、“2040214”共9个项级科目涉及内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