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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翔区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9年9月20日在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一、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返还我区2018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数据,决算数与区政府向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总体一致,但部分收支平衡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328729万元(其中:上级专款实际到位资金92997万元,同比减少11931万元,下降11.37%),占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325000万元的101.15%,比上年同期决算数295399万元增支33330万元,增长11.28%。比年初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325000万元相比,增加3729万元(属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与2019年9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2018年,全区收入决算数347052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794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199469万元(税收返还性收入决算数85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929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9789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228万元,调入资金46465万元,上年结余7500万元,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345745万元相比,增加1307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基金增加,属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
全区支出决算数34657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729万元,上解省、市级专项支出决算数10122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决算数624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决算数1479万元,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345250万元相比,增加1323万元(主要是上解省、市级专项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属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决算数47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结余的形成主要是由于部分上级专款下达较晚,当年难以形成支出,所结转资金将在2019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495万元相比,减少16万元(属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8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38264万元,占年初预算30200万元的126.7%,占调整预算30745万元的124.46%,同比减收12925万元,下降25.25%。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2546万元,占年初预算15304万元的16.64%,占调整预算3000万元的84.87%,同比减支23273万元,下降90.14%。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平衡情况:全区收入总计4624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26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005万元,上年结余5980万元);全区支出总计452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6万元,调出基金33027万元,上解支出9692万元)。总支出数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42046万元相比,增加3219万元(属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年终滚存结余决算数984万元,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4203万元相比,减少3219万元(属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8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95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7049万元的109.64%,比上年同期97440万元减收1998万元,下降2.05%。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95440万元相比,增加2万元(属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83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6237万元的109.66%,同比102070万元减支18471万元,下降18.10%,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相比,减少1万元(属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
平衡情况:本年收入95442万元(其中:保费65649万元,利息828万元,政府性补贴6911万元,上级补助21390万元,转移收入661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支出83599万元。上年结余332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结算数45130万元,与2019年2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二、2018年预算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8年,在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全区财税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区委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三保”目标任务,强化收入征管,努力保障重点支出,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持续推进财税改革,各项财税工作取得实效。
(一)抓收入促平稳,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面对当前区内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民间投资低迷,市场预期有待改善,经济结构尚在转型,实体经济发展困难重重的严峻形势。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税源变化态势,及时发现和解决财税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的动态监控,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足额入库,杜绝偷税漏税行为,实现了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的大幅增长,分别增长达132.23%、119.19%,完成税收收入50594万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479万元的63.66%,突破实现非税收入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的目标,有效解决了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资金短缺问题。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严防坐支、截留、挪用行为和“小金库”的产生。四是加大争资立项力度。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及新增债券资金21.7亿元,为我区的“三保”、基础设施、城市建设、脱贫攻坚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抓节支强保障,财政支出“精准有力”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全力支持推进重点民生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一是牢固树立“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用财理念和“勤俭办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压缩5.3%。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教育、农林水、社保、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24.5亿元,同比增长14.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4.52%。三是盘活存量取得新成效,通过对各预算单位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927万元,清理回收的资金重点用于为民办实事、脱贫攻坚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社会保障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73.4万人次,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6.8亿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五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以“大整治、大拆违、大清扫”为抓手,重点支持现代农业、规范农村建房、农村环境治理、“河长制”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抓债务防风险,加快经济转型步伐
2018年末临翔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74808.1万元,其中:存量一般债务余额为33433.1万元;一般债券余额为141375万元。上级下达临翔区2018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92483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临翔区坚守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这个底线。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和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联合防控机制。一是进一步清理政府隐性债务,细化偿债计划,落实偿债资金,管好用好债券资金。二是深化平台转型,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债务限额严控债务总量,牢牢守住隐性债务不新增、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的风险防控底线,确保按照偿还计划完成2018年债务化解目标,妥善化解了11.7亿元的债务,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虽然防风险任务艰巨,压力巨大,但通过努力,我们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保持了全区经济形势持续稳定。
(四)抓脱贫“攻坚战”,精准投入助推脱贫
竭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强势推进项目建设,扎实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产业扶贫。积极探索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五年来,共投入脱贫攻坚资金39.17亿元,其中: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0.03亿元,争取金融贷款16.87亿元,沪滇协作援助资金0.35亿元,部分行业及其他资金投入11.92亿元。一是2016-2018年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7亿元(上级争取2.5亿元,区级配套1.67亿元),全部拨付到位,共安排项目363个。二是2016至2018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3亿元,拨付使用9.61亿元,拨付率95.8%,共安排项目487个。三是2015年以来,争取到金融扶贫贷款16.87亿元。其中: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4.5亿元、国开行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贷款5.2亿元、农行农户建房贷款2.91亿元、邮储银行惠农易贷贷款2.98亿元,农商行等其他银行贷款1.28亿元。
(五)抓改革促发展,提升财税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全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区预决算公开率达100%,扩大知情率,接受更广泛的监督。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狠抓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预算管理环节,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三是深化运用“互联网+监督”,强化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努力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逐步形成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支付体系。五是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与转变政府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六是融资机制不断健全,5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其中妇女儿童医院融资到位1.2亿元。3户企业获得融资贷款1300万元,28户小微企业获得贴息贷款990万元,5户企业通过政企合作贷款2200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主要措施
2018年,全区财税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团结拼搏的结果,也是全区财税干部扎实工作的结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看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抵御经济风险能力弱。二是税源结构不尽合理,传统税源增长乏力,支柱税源缺乏,收入结构不科学。三是在当前财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形势下,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全区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城镇升级、生态提质、精准扶贫、民生事业等资金需求缺口巨大。四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且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压力沉重。对此,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锐意改革的思维、创新务实的举措积极应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财税各项工作任务重大而艰巨。为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好财政在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坚定不移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提质增效培财源,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
一是用好用活产业类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财税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基础财源。突出产业类资金使用绩效,重点支持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社会效益高的企业。支持做大做强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加工制造和烤烟等产业,加快重点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重点重大项目对全区的税收贡献实效。二是完善财政激励引导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力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招商引资财政引导机制,突出税收贡献率,真正把高附加值、高税收的产业项目引进来。三是落实勤征细管举措。建立完善“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律保障”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收入计划,不断夯实税基,挖潜增收,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税源变动监测,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创新税收征管举措,依法依规、有序有力组织税收和非税收入入库。四是全力争资立项。科学制定争资目标,及时了解上级决策部署和政策走向,打造精品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落户临翔。
(二)精准发力强保障,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突出抓好“三保”。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钱跟事走、科学理财,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效益优先、公平公正原则,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解决好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二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继续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建立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落实好财政贴息贴保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好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和平台作用。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推广特色农业保险。
(三)强化绩效促改革,推动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积极推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建立健全财政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项目库管理,实行一专项一管理办法,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二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广应用国库电子化支付。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财政库款和银行账户管理,全面清理、限期收回已经发生的往来财政借垫款。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盘活、清理、整合力度。三是推进绩效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精神,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行财政资金全程监管、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逐步将绩效评价覆盖全区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四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博尚镇财政管理体制试点和政府会计制度等各项重点改革工作。
(四)坚守底线防风险,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实行财政统一归口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成立地方政府性债务专职管理机构,负责政府性债务的审批、统计、监控和风险预警等管理工作。二是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未列入预算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得安排偿债资金,各级投资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立项。除法律规定事项外,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三是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做好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业务的培训,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抓实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加大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力度。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和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联合防控机制,把好举债关口,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量,不允许新增各类隐性债务。
今年财政形势复杂严峻,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依法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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