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翔市监处罚〔2022〕103号 |
案件名称 |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沧旗山小区连锁店以买药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甲类非处方药案 |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 |
2022年8月16日,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配合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公司旗下位于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花园1幢V-07-2号 的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沧旗山小区连锁店检查时,发现在其货柜陈列的奥利司他胶囊(甲类非处方药)以买一得二的方式进行经营销售,经调查当事人存在以买药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
违法类型 |
以买药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
法律依据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执法决定 |
给予警告。 |
执法机关名称 |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执法结案日期 |
2022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