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1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2号)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建立校园周边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安全区域。严禁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
日期:2024-04-09浏览: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