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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2022年-2026年)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02-1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城市综合交通出行体系,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区综合执法局就引入共享单车事宜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4日(周五)上午09:00。

  地点:区综合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2022年-2026年)实施方案(草案)》及投放、运营、管理工作。

  三、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共31名。其中听证会主持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决策发言人1名,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代表26名(区级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律师代表2名、临沧工业园建设局1名、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1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区交通运输局1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市民代表6名< 分别为凤翔街道3名、忙畔街道3名>,出租车司机代表2名,网约车司机代表2名,公交车司机代表2人,共享单车企业代表2人)。

  2.听证代表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原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单位代表及出租、网约、公交代表由相关主管单位进行推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市民代表、共享单车企业代表,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区综合执法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长期(一年以上)在临翔主城区工作、生活、学习人员(共享单车企业代表不限),年满18周岁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力。

  四、旁听人的条件

  长期(一年以上)在临翔主城区工作、生活、学习人员(共享单车企业代表不限),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12:00止。

  (二)报名方法:由报名人所属单位或社区填写附件《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2022年-2026年)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反馈至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人:李富松,电话:0883-2166183、0883-2166751(传真)。

  六、相关要求

  1.听证参加人经区综合执法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2.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2022年-2026年)实施方案(草案)》及投放、运营、管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听证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4.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附件:《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2022年-2026年)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