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临沧市临翔区负责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3YN202406010041号投诉举报件,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诉反映问题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户有村宏辉砖厂无证开采且超出批复范围。蚂蚁堆乡一水村的中浙东成酵母厂长期排放刺鼻气体。蚂蚁堆村龙洞石场在214国道东边60米处无证采石。章驮乡邦卖村在建的大桥坡水库无审批手续,大面积开挖山体毁坏约100亩林地。
二、整改责任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整改措施:1.责成中浙东成酵母厂停产期间继续正常收集处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复产后正常运行,有效处置污染物并达标排放。2.督促大桥坡水库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林地批复范围使用林地。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
(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日现场检查及2024年6月20日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企业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营维护,确保达标排放。经2024年6月2日、7月30日、9月23日、10月17日现场检查,以及调阅该厂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2024年度自行监测报告,中浙东成酵母厂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
(二)区水务局通过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和工作提醒,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水土保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在大桥坡水库项目获批使用林地许可和复工至今,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法使用林地情况。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