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 22 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如下:
一、关于临沧文霞食品有限公司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J24530000003930516ZX
样品名称:白芷
抽样日期:2023 年 12 月 26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文霞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文华社区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 4-1-5、4-1-6 号
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
检验机构: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文霞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芷,2023年12月26日抽
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违规使用二氧化硫。
经查,该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昆明市官渡区舒顺洪
干菜经营部购进白芷5公斤,到店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时
,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
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
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二、关于临沧市临翔区熊继航水果经营部抽检和核查处
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0300837
样品名称:椪柑
抽样日期:2024 年 1 月 20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熊继航水果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农产品
交易批发市场水果批发 39、40 号商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临沧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熊继航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椪柑,2024年1
月23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苯醚甲环唑超标。经
查,该店经查明,当事人2024年1月23日从耿马县购进椪柑
150公斤到店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
召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
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
查处。
三、关于临沧市临翔区雷田英水果经营部抽检和核查处
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0300771
样品名称:贡柑
抽样日期:2024年1月10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雷田英水果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农产品
交易批发市场水果批发28号商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残留量超标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雷田英水果经营部销售的贡柑,2024年1
月10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农残超标。经
查,该经营部于2024年1月9日从昆明金马市场购进贡柑50公
斤。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
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
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
已对该经营部进行立案查处。
四、关于临沧市临翔区金和水果经营部抽检和核查处置
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0300829
样品名称:大橘子
抽样日期:2024 年 1 月 23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金和水果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农产品
交易批发市场 3 号棚 83 号商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丙溴磷残留量超标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金和水果经营部销售的大橘子,2024 年 1
月 23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农残超标。
经查,该经营部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从临沧市临翔区李金文
水果经营部购进大橘子 108.5 公斤。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已
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
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经营部进行立案查
处。
五、关于临沧四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抽检和核查处
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J24530000003931324ZX
样品名称:临沧腌萝卜
抽样日期:2024 年 1 月 11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四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幕布村
616 号
检验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检验机构: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四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临沧腌萝卜,
2024 年 1 月 11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农残
超标。经查,该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生产加工临沧腌
萝卜共 150 袋。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限
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公司进行
立案查处。
六、关于临沧市临翔区马玛特超市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0300853
样品名称:橘子
抽样日期:2024 年 1 月 24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马玛特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茶马古
镇 DS1 幢负一层整层
检验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残留量超标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马玛特超市销售的橘子,2024 年 1 月 24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农残超标。经查,
该超市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从临沧市临翔区熊继航经营部购
进橘子 24.5 公斤。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
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
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超市进行立案查处。
七、关于临翔区三新蔬菜批发配送中心抽检和核查处置
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0300879
样品名称:龙椒
抽样日期:2024 年 1 月 25 日
被抽样单位:临翔区三新蔬菜批发配送中心
被抽样单位地址:临翔区兴贸巷 13 号铺面
检验不合格项目:啶虫脒残留量超标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翔区三新蔬菜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龙椒,2024 年 1 月
25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农残超标。经查,
该配送中心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从临翔区农产品(橄榄坡)
交易市场购进龙椒 15 公斤到店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时,
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
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配送中心进行立案
查处。
八、关于临沧市临翔区石明帅蔬菜销售点抽检和核查处
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GZJ24530000712330042
样品名称:小香葱
抽样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石明帅蔬菜销售点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橄榄坡农产品交
易批发市场大棚 1 0 4 号摊位
检验不合格项目:铅(以 Pb 计)残留量超标
检验机构:云南省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石明帅蔬菜销售点销售的小香葱,2024 年
3 月 7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农残超标。
经查,该销售点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当事人从云南保山彩香
(微信名)农户购进小香葱 25 公斤到店销售。接到不合格
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
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销售点进
行立案查处。
九、关于临翔区覃祖强水果批发店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GZJ24530000712330025
样品名称:青芒果
抽样日期:2024 年 3 月 4 日
被抽样单位:临翔区覃祖强水果批发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
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水果批发 1—1—6 号商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戊唑醇残留量超标
检验机构:云南省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翔区覃祖强水果批发店销售的青芒果,2024 年 3 月 4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农残超标。经查,
该店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从昆明金马正昌水果市场 A32 号
商铺购进青芒果 10 箱(每箱 22.5 公斤)到店销售。接到不
合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
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
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
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
行立案查处。
十、关于临沧市临翔区易和优鲜超市抽检和核查处置情
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J24530000712431066ZX
样品名称:香蕉
抽样日期:2024 年 4 月 18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易和优鲜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洪桥路 1 号洪桥
花园房 K 栋一楼商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吡虫啉残留量超标
检验机构: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易和优鲜超市销售的香蕉,2024 年 4 月
18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农残超标。经查,
该店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从临沧市临翔区李锦林水果经营
部购进香蕉 20.4 公斤到店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已全
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
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超市进行立案查处。
十一、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南美小甑酒销售店抽检和核查
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J24530000729032713ZX
样品名称:包谷酒
抽样日期:2024 年 4 月 12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南美小甑酒销售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兴贸巷
104 号(左起第二间商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检验机构: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南美小甑酒销售店销售的包谷酒,2024 年
4 月 12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店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从临沧普遍酒业有限公司购进包谷酒 50 公
斤到店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
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
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十二、关于临翔区益梅破酥包子店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J24530000712431048ZX
样品名称:馒头
抽样日期:2024 年 4 月 18 日
被抽样单位:临翔区益梅破酥包子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玉龙花园 S1 幢 1
层 106
检验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检验机构: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翔区益梅破酥包子店销售的馒头,2024 年 4 月 18 日
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店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生产加工馒头 70 个进行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时,
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
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十三、关于临沧市临翔区要格酒厂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环节)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J24530000710523444ZX
样品名称:玉米酒(清香型白酒)
抽样日期:2024 年 5 月 9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要格酒厂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镇太平街
219 号
检验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检验机构: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要格酒厂销售的玉米酒(清香型白酒),
2024 年 5 月 9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
店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生产玉米酒(清香型白酒),接到不合
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生产的产品抽检
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的规定,构成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签标
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
十四、关于临沧市临翔区要格酒厂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J24530000710523444ZX
样品名称:玉米酒(清香型白酒)
抽样日期:2024 年 5 月 9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要格酒厂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镇太平街
219 号
检验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检验机构: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要格酒厂销售的玉米酒(清香型白酒),
2024 年 5 月 9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
店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生产玉米酒(清香型白酒),接到不合
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产品抽检
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超市进行
立案查处。
十五、关于临沧市临翔区陈永芳蔬菜经营部抽检和核查
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C24530000003733740ZX
样品名称:大白菜
抽样日期:2024 年 5 月 15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陈永芳蔬菜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司岗里步行街 8-1-21
检验不合格项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检验机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陈永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白菜,2024 年
5 月 15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经营部
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从农户手中购进大白菜进行销售。接到
不合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
品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
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
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经
营部进行立案查处。
十六、关于临翔区鲁香蔬菜批发部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GBP24000000650834572
样品名称:番茄
抽样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被抽样单位:临翔区鲁香蔬菜批发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
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蔬菜批发 185 号摊位
检验不合格项目:氧乐果
检验机构: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翔区鲁香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番茄,2024 年 5 月 20 日
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经营部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从农户手中购进番茄进行销售。接到不合格报
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
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
(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
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批发部进行
立案查处。
十七、关于临翔区昌奇蔬菜批发部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5730030
样品名称:姜
抽样日期:2024 年 6 月 11 日
被抽样单位:临翔区昌奇蔬菜批发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
忙畔社区橄榄坡农产品交易市场 113 号摊位
检验不合格项目:铅(以 Pb 计)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翔区昌奇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姜,2024 年 6 月 11 日抽
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经营部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从农户手中购进姜进行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时,
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
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批发部进行立案查
处。
十八、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张涛蔬菜店抽检和核查处置情
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5730048
样品名称:菠菜
抽样日期:2024 年 6 月 12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张涛蔬菜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农产品
交易批发市场 137 号,138 号
检验不合格项目:镉(以 Cd 计)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张涛蔬菜店销售的菠菜,2024 年 6 月 12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经营部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从农户手中购进菠菜进行销售。接到不合格报
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
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
(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
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
查处。十九、关于临翔区孙波蔬菜店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5730097
样品名称:小米椒
抽样日期:2024 年 6 月 14 日
被抽样单位:临翔区孙波蔬菜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临翔区兴贸巷 1-23 号
检验不合格项目:镉(以 Cd 计)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翔区孙波蔬菜店销售的小米椒,2024 年 6 月 14 日抽
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经营部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从农户手中购进小米椒进行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
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
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
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二十、关于临沧市临翔区福仙蔬菜销售点抽检和核查处
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5730230
样品名称:葱
抽样日期:2024 年 6 月 18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市临翔区福仙蔬菜销售点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农产品交易批发
市场大棚 94、95 号摊位
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福仙蔬菜销售点销售的葱,2024 年 6 月
18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经营部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从农户手中购进葱进行销售。接到不合格
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
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
案查处。
二十一、关于临翔区戴明宗蔬菜经营部抽检和核查处置
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5730086
样品名称:豆芽
抽样日期:2024 年 6 月 14 日
被抽样单位:临翔区戴明宗蔬菜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南天商贸城 6 栋 119 号商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翔区戴明宗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豆芽,2024 年 6 月 14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经营部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从农户手中购进豆芽进行销售。接到不合格报
告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
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
(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
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
查处。
二十二、关于临沧德到全商贸有限公司抽检和核查处置
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BJ24530000710342812ZX
样品名称:白砂糖(分装)
抽样日期:2024 年 7 月 31 日
被抽样单位:临沧德到全商贸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 133 号
检验不合格项目:色值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沧德到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白砂糖(分装),2024
年 7 月 31 日抽检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从安宁味鲜源工贸有限公司购进白砂
糖(分装)进行销售。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已全部售出,无
法召回。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
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
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二十三、关于临翔区金家餐饮店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4530900715730400
样品名称:香菇包
抽样日期:2024 年 8 月 7 日
被抽样单位:临翔区金家餐饮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风翔街道办事处
文华中寨路口自建房
检验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检验机构: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抽检单位: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
临翔区金家餐饮店生产的香菇包,2024 年 8 月 7 日抽检
后,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店于 2024 年 8 月 7
日生产的香菇包。经抽样检验不合格,接到不合格报告时,
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生产的产品抽检不合格,违
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之规定,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
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