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是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7个,下设事业单位(股所级)2个:普查中心、地方统计调查队。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和机关其它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和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统计经费;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考核、公车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统计制度法规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及改革方案的设计管理;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本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负责民间统计调查和涉外调查审批事项;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拟订、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组织实施小康监测和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对全区小康监测、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监测评价体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工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逐一跟踪监测制度;按月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有关固定资产数据;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基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服务业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文化产业、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调查;建立并完善文化产业、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方法;综合整理和提供文化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服务业、新兴产业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普查中心。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全国性的大型普查工作,组织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类大型普查、调查的技术性工作;积极协助相关专业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普查、调查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地方统计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指导和开展各类调查业务培训;做好全区城市住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等常规调查工作,撰写调查分析报告;承担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调查队安排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