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编制依据
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激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活力。结合临翔区实际,区民政局草拟《临翔区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建议,并根据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合法性审查情况
本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我局委托“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就《临翔区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内容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12日出具了针对该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书,认定该方案制定主体合法、制定依据合法,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建议我局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方案》编制完成情况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运营内容、工作步骤、组织保障六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总体目标。为有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家庭解决日常护理和照料,解除其后顾之忧,对已投入运营的乡镇敬老院在原基础上更加有效安全平稳地运行,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三)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积极稳妥、公开公正、管办分离、持续发展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运营内容。1.运作方式;2.经营期限及范围;3.资产管理;4.运营主体确定方式;5.运营主体准入。
(五)工作步骤。主要包括准备阶段、招标阶段、资产交接阶段、实施运营阶段四个方面的内容。
(六)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