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临办通〔2022〕132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质量,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聚焦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3年努力,确保临翔区顺利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市)命名,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健康临翔建设深入推进。
(二)具体目标
1.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
2.国家卫生城市顺利获得国家命名。
3.博尚镇创建成为国家卫生乡镇。
4.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等核心健康评价指标逐年提升。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
6.培树不少于205户健康家庭。
7.到2024年年底建成省级健康县城。
二、行动内容
(一)“绿城市”行动。结合“美丽中国”“绿美云南”化为“绿美临沧”建设,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节俭务实、循序渐进增加城市绿量,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分级分类健全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和公平性,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到2024年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度,完善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效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凤翔街道、忙畔街道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3)
(二)“治污染”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大气污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治理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治理水环境污染,行政区域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建成区无污水乱排现象,临翔主城区域无黑臭水体,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工作机制。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治理医废污染,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水平,区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翔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4)
(三)“除四害”行动。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物理防制和化学防制相结合”的综合防制原则,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防控机制。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区开展“除四害”活动,聚焦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除四害”行动,健全防制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有效治理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临翔建成区和博尚镇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5)
(四)“食安心”行动。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遵循,以“重点整治、常态管理、持续提升”为原则,以“餐饮安心码”智慧管理和“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分类监管为抓手,聚焦城区和车站、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小餐饮”等重点业态,全面整治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加强营养健康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75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行政区域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6)
(五)“勤锻炼”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等建设,大力倡导“锻炼身体、人人参与、天天坚持”健康运动新风尚。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15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的体育配套设施,深入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水平。坚持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继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广“工间操”进单位、“勤锻炼”进家庭。发展临沧特色健身项目,开展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综合性运动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体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带动作用,推送居家健身小贴士和教学视频等资料,倡导天天运动锻炼,时时居家健身。进一步落实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作,鼓励开展全民锻炼志愿服务。加强科学锻炼指导服务,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达38.5%以上,营造良好的全民锻炼氛围。鼓励各地各校融入武术、健身气功、民族操等体育项目特色编创课间操,开展课外体育课活动。引导学生学会并熟练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保障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巩固提升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成果。(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7)
(六)“管慢病”行动。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全区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4年年底,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209/10万,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8.9/10万,实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降低。开展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居民知晓率>70%。建设一批健康单位、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职工体检,居民养成定期体检习惯。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管理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心脑血管救治站覆盖率>50%,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成率达到100%,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70%,晋升为三级中医院的则必需设置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以体育运动康复为特色的专科能力建设,提供多样化康复服务。(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8)
(七)“家健康”行动。推动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家长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培树不少于205户健康家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意识,引导每个家庭积极改善家庭环境,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户户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做到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关爱家庭中妇女儿童健康,引导家庭成员安全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拟生育家庭孕前主动了解妇幼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科学养育儿童,尽量纯母乳喂养,保持我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和出生缺陷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9)
三、行动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逐年评价”的方式,分层次分阶段对10个乡(镇、街道)开展健康县城建设考核评价。
(一)培训部署,巩固推进阶段(2022年8月-12月)。
区级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和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培训,督促各乡(镇、街道)全面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推进国家卫生城市提标升级。对标对表制定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常态整治,拓展延伸阶段(2023年1月-12月)。
坚持常态工作机制,区级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和暗访,推动各乡(镇、街道)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已获省级命名的卫生乡镇、卫生村确保顺利通过复审,博尚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评审,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三)全面达标,提质增效阶段(2024年1月-12月)。
全面巩固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和不足,至少1个乡(镇)获得国家卫生乡镇命名,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创先争优氛围日趋浓厚,努力建成健康县城,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取得重大突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建设健康县城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原有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相应协调工作机构,夯实保障措施,落实属地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严格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沟通联络、督办推进、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促落实。完善常态暗访、定期曝光、网格管理、问题清单等工作机制,发挥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督促问题切实有效整改。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健康水平。
(四)完善工作保障。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有机构和人员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高县城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考核评价。将健康县城建设纳入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综合责任目标考评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市级考核结果等,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健康县城建设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评价优秀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六)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建设健康县城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附件:1.临翔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
2.临翔区创建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数据评价主要指标
3.“绿城市”行动方案
4.“治污染”行动方案
5.“除四害”行动方案
6.“食安心”行动方案
7.“勤锻炼”行动方案
8.“管慢病”行动方案
9.“家健康”行动方案
附件1
临翔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
数据评价指标
| 序号 | 评价指标 | 目标值 | 牵头单位 |
| 1 | 国家卫生乡镇 | ≥1个 | 区卫生健康局 |
| 2 |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 | ≥90% |
| 3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3%或持续提升 |
| 4 |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 比例 | 100% | 区教育体育局 |
| 5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 >38.5% |
| 6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2.2平方米 |
| 7 | 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 ≥2.16名 |
| 8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 | <20% | 区卫生健康局 |
| 9 | 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 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 | ≥90% |
| 10 | 全面控烟地方性法规规定(国家 卫生县出台规范性文件或被 市级全面控烟地方性 法规规定覆盖) | 有 |
| 11 | 道路装灯率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各自职责 分工完成 |
| 12 | 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 | ≥16小时 |
| 13 | 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 | ≥12小时 |
| 14 |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适用于城市) | ≥80% |
| 15 | 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 (适用于城市) | ≥90% |
| 16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 |
| 17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9平方米 |
| 18 |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 19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 20 | 窨井盖完好率 (适用于城市) | ≥98% |
| 21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县城采用城市污水处理率,目标值为95%) | ≥75%或持续提高 |
| 22
| 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 (适用于城市) | 100% | 区商务局 |
| 23 |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 (县目标值为≥300天或持续提高) | ≥320天或持续 提高 | 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翔分局 |
| 24 |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 达到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
| 25 |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 | ≤55分贝 |
| 26 |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 | ≥75% |
| 27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 28 |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 29 |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例教师配备比率 | >70% | 区教育体育局 |
| 30 |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 31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 ≥1小时 |
| 32 |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 100% |
| 33 | 中小学生近视率 | 逐年下降 |
| 34 | 中小学生肥胖率 | 逐年下降 |
| 35 |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0% | 区卫生健康局 |
| 36 |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 | ≥90% | 区市场监管局 |
| 3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 比重 | ≤25%或持续降 低 | 区卫生健康局 |
| 38 |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 不高于辖区内 近5年平均水平 |
| 39 | 婴儿死亡率 | ≤5‰或持续降低 |
| 40 | 5岁以下儿童死亡 | ≤7.0‰或持续降低 |
| 41 | 孕产妇死亡率 | ≤13/10万或 持续降低 |
| 42 | 人均预期寿命 | 逐年提高 |
| 43 |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44
| 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 | ≥95% | 区卫生健康局 |
45 | 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
46 |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 | ≥90% |
47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呈下降趋势 |
48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5% | 区卫生健康局 |
49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 床位数 | 符合所在地区 域卫生规划要求 |
50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 |
51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52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53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 |
54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
55 |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 | 达到国家病媒 生物密度控制水 平标准C级要求 |
56 |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 | ≥95% |
附件二
临翔区创建云南省健康县城数据评价
主要指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牵头单位 |
健康 环境 | 1.卫生 县城 | (1)国家卫生城市达标 | ≥760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空气 质量 |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 ≥90% | 市生态环境局 临翔分局 |
(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 O |
3.水质 | (4)县(市、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5)城市生活饮用水质达标率 | ≥95%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6)农村生活饮用水质达标率 | ≥70% | 区水务局 区疾控中心 |
4.垃圾 处理 | (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 |
5.其他 相关环境 | (8)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 ≥5座/平方公里 |
(9)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2平方米 |
(1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5% |
(1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70% | 区农业农村局 |
(1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70% | 区水务局 |
(13)建成区鼠、蚊、蝇、蟑的密度 | 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要求 | 区卫生健康局 |
(14)国家卫生乡镇 | 至少1个 |
| 健康
社会 | 6.社会 保障 | (1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区医疗保障局 |
| (1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 ≥85% |
| (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 ≥70% |
| (18)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 区民政局 |
| (19)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 | 100% |
| 7.健身 活动 | (20)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2.6平方米 | 区教育体育局 |
| (21)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 ≥2.2名 |
| 8.职业 健康 | (22)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 | ≥90% | 区卫生健康局 |
| (23)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持续下降 |
| 9.食品 安全 | (24)食品抽检量每千人批次 | ≥4批次 | 区市场监管局 |
| (25)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 | ≥75分 |
| 10.文化 教育 | (26)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 | 35%−40% | 区教育体育局 |
| (27)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80% |
健康
服务 | 11.健康 产业 | (28)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亿元) | 持续增加 | 区统计局 |
12.卫生 资源 | (29)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3.1名 | 区卫生健康局 |
(30)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 | ≥1名 |
(31)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7.5张 |
(32)二级以上综盒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60% |
(33)二级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 二级≥70%、三级达100% |
(34)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5%或持续降低 |
13.妇幼 卫生服务 | (3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3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37)产前筛查率 | ≥80% |
(38)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39)以县为单位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100% |
14.精神 卫生管理 | (4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5% |
(41)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3.759 |
(42)精神执业(助理)医师 | ≥4名/10万 |
15.中医 中药服务 | (4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 | ≥30% |
16.急救 服务 | (44)千人口献血率 | ≥15‰ |
(45)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普及人数 | 每年新增2968人 | 区红十字会 |
| 健康
人群 | 17.传染 病防治 | (46)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区卫生健康局 |
| 18.慢性 病防治 | (47)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 ≥70% |
| (4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70% |
| (49)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 ≤209/10万 |
| (50)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 ≤8.9/10万 |
| (51)30-70岁人群因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呈下降趋势 |
| 19.健康 水平 | (52)人均预期寿命 | 逐年提高 |
| (53)婴儿死亡率 | ≤4.5‰ |
| (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6.5‰ |
| (55)孕产妇死亡率 | ≤12/10万 |
| (56)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检测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 | ≥90.3% | 区教育体育局 |
| 健康 文化 | 20.健康 氛围 | (57)突出健康文化建设,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 | — | 区文明办 |
| (58)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 | ≥50% | 区民政局 区文明办 |
| 21.健康 行为 | (59)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 | >38.59 | 区教育体育局 |
| 22.健康 素养 | (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3%或持续提升 | 区卫生健康局 |
| (61)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 ≥15% | 市生态环境局 临翔分局 |
细胞 工程 | 23.健康 细胞 | (62)健康家庭 | ≥205户 | 区妇联 |
(63)健康企业 | ≥7家 | 区卫生健康局 |
(64)健康村 | ≥7家 |
(65)健康乡镇 | ≥2个 |
(66)健康学校 | ≥2家 | 区教育体育局 |
(67)健康机场 | ≥1个 | 临沧机场 |
备注:1.上述指标除细胞工程外均以县(区)为单位统计,细胞工程具体任务数如下:健康家庭详见附件9;健康企业(凤翔街道至少3家、忙畔街道至少3家、博尚镇至少2家);健康村(凤翔街道至少3家,忙畔街道至少3家,博尚镇至少2家);博尚镇创建为健康乡镇,健康学校至少2家。
2.参加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人数占全区人口数8‰;通过考核,当年取证新增人数占区人口数1‰。
3.附件2中所列67项指标为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主要考核指标,未包含附件3-9的7个子方案中提及的全部指标。本方案所提及的指标均需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3
“绿城市”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一
一、行动目标
扎实推进“绿城市”建设,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节俭务实、循序渐进增加城市绿量,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分级分类健全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和公平性,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到2024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科学适度延长路面保洁时间,净化街道;规范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二、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实施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
因地制宜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游园)等各类型城市公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园设施和服务功能,构建规模适宜、均衡分布的多层级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园品质,健全公园绿地服务设施,强化公园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到2024年临翔区至少建成3个综合公园。运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绿美小区,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贴近居民的绿地,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到2024年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林业和草原局)
(二)高品质增加城市绿量。结合临翔区特色,制定适宜城市园林绿化树种推荐名录,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推进节约型绿化建设,按照“适地适树”原则,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合理进行植物配置,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品质,凸显城市亮点特色。加强既有公园改造,突出公园绿地特色,提高绿地综合品质与服务效能。结合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城市更新,开展城市增绿提质行动。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有效拓展绿化空间,开展墙体、屋面、阳台、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美化建设工作。禁止过分改变自然山水形态,建设“大广场”、“大水面”“大雕塑”等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尊重自然规律,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坚决禁止“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建设行为。严禁搞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绿化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
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规范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置,提升城市环境品质。逐步
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或逐年持续提高,结合生态补水所需,科学稳步适度提标,实现经处理后的尾水通过生态净化进入湖泊、河流等水系作为生态补水或者达到相关标准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精细化管理城市。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
的要求,推进绿化建设管理管护精细化,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强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以《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云南省城镇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BJ53/T-77-2016)为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对植物的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补植及绿地防护,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及安全保护等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严格管控市政道路、供排水、住宅小区、公园广场等城市建设工程规范施工,做到精细施工,实现城区建设工程与市容环境的有机融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赋能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坚持政府指导、街道主导、社区组织、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原则,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作用,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2024年底,城市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市容环境整洁清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2月)。全区各级各部门根据市级动员部署要求及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12月)。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建设改造力度,总结好经验做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12月)。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总结经验和不足,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果。
附件4
“治污染”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二
一、行动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临翔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城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行政区域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建成区无污水乱排现象,临翔区主城区无黑臭水体。县(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区)及以上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狠抓春夏季(3-5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强化施工工地、道路、堆场、裸露地块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强化监测预警预报,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制定临翔区“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完善污水管网体系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强化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长治久清”长效机制。强化“三水”统筹管理,力争实行建成区无乱排污水现象,临翔主城区无黑臭水体,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
(三)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整治,确保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鸭子塘水库3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面稳定达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及时更新区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健全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贮存和处置,不断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短板,强化服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加快推进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运;实现区级及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地区提供就地处置服务。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区人民政府将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制定完善辖区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五)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计划,编制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准确掌握声环境质量状况,积极推进临翔主城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8月至12月)。制定区级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要求全面启动工作。紧密结合临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举措,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治污染”行动。
(二)集中整治,拓展延伸阶段(2023年1月-2024年6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部署和职责要求,关注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突破,全面组织开展“治污染”专项行动,同时,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三)提质增效,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12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治污染”行动长效机制,助推健康县城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级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长(镇长、主任)、区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治污染”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人兼任,负责我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治污染”行动工作的协调、调度、督查、推进、材料收集汇总报送等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牵头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压实“治污染”行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沟通联络、督办推进、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按照《“治污染”行动重点任务措施清单》要求,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的材料需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
(二)加强督促落实。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要强化督导,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区直各牵头部门在落实好部门职责任务的同时,也要注重指导帮扶,强化工作联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工作滞后地区(或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对标对表,推进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强化工作痕迹档案整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在落实“治污染”行动工作中,应注重相关工作痕迹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专项行动工作档案。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治污染”行动重点任务措施清单。
附件:
临沧市临翔区“治污染”行动重点任务措施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具体措施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持续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 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狠抓春夏季(3-5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统筹考虑PM2.5和臭氧(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县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 (三)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有序推进水泥行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水泥熟料窑生产线烟气脱销提升工程,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 (四)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筛选重点排放单位进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高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 (五)以临翔区城市建成区、凤翔街道、忙畔街道、博尚镇、章驮乡为重点,持续开展春夏季攻坚行动,降低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净化空气,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 2024年底 | 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气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 |
| 持续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 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强化施工工地、道路、堆场、裸露地面扬尘管控。 | (一)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 (二)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 (三)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 | 2024年底 | 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积极配合 |
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 加大餐饮(烧烤)污染治理力度,督促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按规定定期清洗。 | 2024年底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 |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 |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开展重点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 2024年底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抓好落实 |
加强城市建成区垃圾焚烧管控 | 加强临翔城市建成区垃圾收集、转运及规范处置工作,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着力整治随意焚烧垃圾行为,确保临翔城市建成区内无焚烧垃圾现象。 | 2023年5月前,并长期推进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强化监测预警预报,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 (一)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提高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城市7-10天预报,提升PM2.5和O3预报准确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预报预判。 (二)构建“省-市-县”污染天气应对三级预案体系,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 (三)以空气质量改善进展和区域传输特征,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污染防治政策,重点区域强化PM2.5、O3协同控制,实施差异化管控。 | | 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牵头,区气象局配合 |
2 | 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继续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完善污水管网体系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强化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 | (一)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继续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完善污水管网体系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 (二)结合排查结果,制定临翔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三)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工业和种植业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对影响城市河湖、沟渠水体水质的建成区内外上下游、支流水体,实施全流域协同治理、同步推进,精准施策,完善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提高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在摸清城市黑臭水体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并进一步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 2024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 |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行政区域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 | (一)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划分合理,监测符合要求,水质达到功能区类别对应的要求。污水按照要求进行收集处理,无乱排污水现象。 | 2024年底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按照《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要求,辖区内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主要控制断面(考核断面和管理断面)生态流量达到国家保障目标要求。 | 区水务局负责 |
(三)逐步建立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促进水生态修复,增加生态用水保障,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 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 持续巩固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成果,通过“划、立、治”等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3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面达标稳定,全面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整治。 | (一)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于未划定或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水源,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识,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 (三)加强水源保护区水环境风险排查,强化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制度,确保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鸭子塘水库3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面稳定达标。 (四)以存在达标风险的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达标整治为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分类管控,实施差别化的保护与管控措施,制定水源保护及污染整治方案,清理整顿违法违规项目及排污口,强化农业面源整治工作。 (五)加强水源保护区交通穿越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县级及以上公路、道路、铁路、桥梁等应加强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 | 2024年底 | 区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排水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及时更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 (一)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按照“一源一策”原则,制定环境违法行为问题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及时更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 (三)提高饮用水供水保证率,优先满足饮用水供水需求,确保饮用水水源正常运行的水量和水位。 (四)强化饮用水供水监管,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 | 2024年底 | 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排水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体系 |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贮存和处置,不断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 | (一)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医疗机构要规范分类、清晰流程,在本机构内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废弃物管理系统。 (二)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监管,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各类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适时将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责任目标考核和公共卫生机构责任目标考核。 | 长期推进 |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短板,推进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运;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 (一)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城镇化发展速度、满足平时和应急等因素,合理布局和优化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与当地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 (三)依托跨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要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 2023年6月前 |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地区提供就地处置服务。 |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向偏远农村地区延伸,偏远地区可配置医疗废物移动处置和预处理设施。 | 长期推进 |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制定完善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 (二)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制定完善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 | 2022年底 |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县级以上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 (一)加快健全全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因地制宜采用依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新建收集转运中转站、委托第三方机构定点交接等方式,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 (二)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 (三)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 长期推进 | 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强化噪声污染治理 |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编制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功能性噪声、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准确掌握声环境质量状况,积极推进市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 (一)待《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临沧市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实施后,参照制定实施临翔区噪声污染防治行动。 (二)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临翔主城区在声环境功能区逐步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三)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强化夜间施工管理。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四)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 (五)城市环境噪声指标将作为“美丽县城”建设评选指标体系。 (六)按照《环境噪声检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开展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 | 2024年底 | 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强化噪声排放预案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 (一)开展噪声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开展中、高考等特殊时段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二)编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三)推进噪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体系建设。 | 长期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5
“除四害”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三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X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持续强化卫生防病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具体目标
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聚焦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除四害”行动,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有效治理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临翔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病媒生物监测。按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2016年版)》要求,每月规范开展鼠、蚊、蝇、蟑螂等重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监测方法合理,记录规范,数据详实可靠。每年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掌握行政区域内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等蚊虫孳生地,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厕所等蝇类孳生地本底情况。定期分析病媒生物监测数据和危害情况,利用监测结果指导防制工作。每3年完成一轮鼠、蚊、蝇和蟑螂抗药性监测,监测结果用于指导卫生杀虫剂的选择和使用。健全组织网络体系和完善保障措施,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有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区疾控中心有病媒生物防控专业人员,具备独立开展业务工作能力,配备的专业人员数量和素质能满足工作需要;保障病媒生物监测、防制必要的工作经费投入。每年组织各部门、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集中“除四害”活动不少于2次。(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存放、收集、转运做到密闭、卫生,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消除裸露垃圾。规范管理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厕所等易招致蝇类孳生的场所,降低蝇密度。疏通河流、沟渠、雨水道口,减少积水。采用室内放置、遮盖、打孔、切割等办法处置废旧轮胎,避免轮胎积水孳生蚊虫。翻瓶倒罐、填平低洼、疏通污水沟和下水道、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各类小型积水和闲置积水容器,有效治理蚊虫孳生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临沧机场、临沧火车站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防鼠防蝇设施。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摊贩、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规范加装纱门纱窗、防蝇帘、风幕机等,建立实用的防蝇设施。通风口、管线孔洞、门窗、食品库房、下水道等重点部位安装规范的防鼠设施,防止鼠类侵入室内。定期开展搬家式卫生大扫除,及时清除鼠迹蟑迹,做到食品操作间无蝇、无蟑螂、无鼠迹、无蟑迹,确保食物不受污染。管好厨余垃圾,不乱泼乱倒,减少周围环境蝇类孳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机关事务中心、临沧机场、临沧火车站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四)达标考核评估。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巩固、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效,确保临翔区建成区和博尚镇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C级标准要求。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有效评价,从购买服务程序、管理制度、招标文件、工作方案、合同评审、卫生杀虫灭鼠药械索证、人员资质、服务能力、服务效果等方面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培训部署,技术指导阶段(2022年8月-12月)。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培训工作。区级负责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鼠、蚊、蝇、蟑螂控制密度达标初审、复审和推荐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全面落实达标工作。
(二)巩固提升,现场评估阶段(2023年1月-12月)。区级强化督导检查和技术评估,推进达标工作,建成一批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的乡镇。
(三)全面达标,持续提高阶段(2024年1月-12月)。全面推进达标和复审工作,8个乡(镇)及所属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城镇鼠、蚊、蝇、蟑螂密度全面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对标国家卫生城镇病媒生物防制要求,确保通过国家评审。
附件6
“食安心”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四
一、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以“餐饮安心码”智慧管理模式为突破,以“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分类监管方式为先导,以“集中整治、常态管理、持续提升”为原则,聚焦餐饮服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三个重点,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确保餐饮服务等级评定结果年度综合得分≥75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食品抽检量每千人批次≥4批次,行政区域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状况
围绕“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目标,聚焦城区和车站、旅游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等重点业态,一是全面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和监管盲区,持续巩固提升“净餐馆”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成果,逐步向城郊接合部和乡镇拓展;二是全面提升中型以上餐馆和单位食堂“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7个达标,小型餐馆和食品摊贩“场所净、餐具洁、厨合规、人健康、食安全”5个达标;三是全面推广“外面、门面、地面、顶面、墙面、灶面、桌面”7面干净;四是全面落实“标识规范、亮证经营、制度上墙、明码标价、佩戴口罩”5项规范;五是全面提倡“健康供餐、分餐分食、制止餐饮浪费、使用公筷公勺、革除餐饮陋习”5项文明行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1.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85%,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餐饮加工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控制“四个关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
2.实行餐饮服务等级评定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等级评定规范》要求,实施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和动态调整,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综合得分≥75分。构建以餐饮服务新型监督检查机制。对消费者评价为“基本满意”,尤其是“不满意”等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3.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防控能力。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涵盖原料采购、操作流程、物流配送、餐厨废弃物处理、网络明厨亮灶等的食品安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审查义务,确保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并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加强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规范配送行为,确保配送过程食品安全,推行外卖餐食封签,保证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积极推行无接触配送。
5.规范“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通过集中攻坚,推动“三小”规范管理、集中经营、卫生安全。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餐饮环节加工销售野生动物、长江流域渔获物,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自酿酒和自泡酒,使用“地沟油”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工菜品、添加“两超一非”、餐饮食品及餐饮用具监督抽检不合格、油炸面制品铝超标、包子馒头加工制作中使用含铝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
7.实施智慧监管。深化应用“餐饮安心码”云平台的“码上评”、“码上管”、“码上改”、“码上帮”功能,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100%亮码,自觉接受消费者评价监督和监管部门扫码监管,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由“人工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由“单一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
以上7项任务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全力推进餐饮服务营养健康管理
1.加强学校食堂营养健康管理。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要求,从规范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堂安全与校外供餐管理、保障食材安全、确保营养健康、制止餐饮浪费、强化健康教育等方面着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2.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严格按照《“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云南省合理膳食行动方案》《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要求,引导餐饮业、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提高全民营养健康素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营养健康服务需求。到2024年年底,建设不少于12个营养健康餐厅健康餐厅(食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3.持续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加强老年幸福食堂”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引导各乡镇(街道)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社区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助餐机构开设“老年幸福食堂”,逐步扩大“老年幸福食堂”覆盖面。(区民政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12月)。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清理整顿和宣传教育,确保各领域、各环节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附件7
“勤锻炼”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五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便民惠民目标,持续引领带动广大群众积极锻炼、科学健身,群众健身意识和素养进一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常态化开展,学生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二)具体目标
到2024年底,全区建设一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的健康社区、村委会,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丰富全民健身赛事系列活动,树立科学锻炼的健康理念,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完善优化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整合各类城市步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资源,建设完善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的便民“勤锻炼”步道系统。加快建设集文化宣传、民族特色、科学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步道、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达到健康县城应具备的建设配套标准。到2024年底,实现健康县城社区“15分钟健身圈”、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的人均长度持续增加。(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持续强化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加强临翔区级体育总会建设,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实现健康县城临翔区区级体育总会全覆盖,乡(镇、街道)以上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80%,拥有5-8个体育单项协会,其中篮足排类协会1-2个。建设临翔区区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5名。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90.03%。(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建立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制度。倡导大众积极参与健身赛事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区级社区运动会,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太极拳、工间操等“勤锻炼”项目,推进“勤锻炼”进家庭、进单位、进社区建立完善健康县城的工间操制度,每年定期举办职工、青少年、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工间操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数量比例>50%。(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四)大力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持续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建设活动,健康县城拥有2种以上不同类型、具有地方特色的常驻健身活动赛事,每种群众健身活动赛事每年举办1次以上。各乡镇(街道)应组织适合残疾人参与的健身活动,民族地区应组织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赛事,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38.5%,规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安全、绩效评价等服务标准。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篮、排、足、羽、网、乒乓等球类运动业余赛事,推广开展健身气功、武术、棋类、龙舟、射箭、藤球、陀螺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流交往活动。(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民族宗教局、区商务局(外事办)、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五)全面普及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倡导将体育文化宣传融入设施建设、人员培训、活动开展、赛事举办等工作全过程和全周期,宣传主旋律,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鼓励宣传地方健身达人、健身组织和鲜活的健身故事。抓好典型示范和健身明星的榜样引领作用,昂扬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引导大众养成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文明办、区卫生健康局、区广电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六)广泛增强学生群体的健身意识。积极组建体育社团、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开展体育联赛和综合运动会等赛事活动。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习惯。鼓励各地各校自行编创大课问操,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引导学生学会并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科学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行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健身意识。(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巩固成果,动员部署(2022年8月-12月)。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查缺补漏,补齐短板(2023年1月-12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立足本地实际,有序开展“勤锻炼”各项工作,确保赛事活动安全举办,提高群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三)提质增效,提升巩固(2024年1月-12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全面总结“勤锻炼”推进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加快成果转化,全面巩固健康县城建设成果。
附件8
“管慢病”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六
一、行动目标
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努力建设和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到2024年,全区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医防融合”取得实质性成效。开展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65%,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70%,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0%,持续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控制率。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同时重点打造“三个一批”即:打造一批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打造一批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打造一批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创造良好慢性病患者的就医条件,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倡导慢性病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延缓和改善慢性病患者生存寿命,到2024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降至209/10万,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降至8.9/10万,最终实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慢性病预防支持性环境。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和巩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格局,规范和提高示范区建设工作水平,到2024年,全区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一批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到2023年底,以区为单位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到2024年底,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2023年,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类建设1个,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开展经常性的体育运动,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年组织至少1次职工体检,居民养成定期体检习惯,35岁以上居民体检应包含血压、血脂、血糖、肝功能、肾功能、血红蛋白、眼底检查等项目,妇女应增加妇科、乳腺和骨质疏松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增加癌症早期筛查项目。全市二级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对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提高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知晓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文明办、区教育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妇联、区总工会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加强慢性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数据利用效能。建立和完善以人群为基础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系统,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工作,通过连续、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完成相应分析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为当地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慢性病干预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评估相关的政策和慢性病干预效果提供有力依据。(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提升慢性病诊治服务能力。巩固提升临翔区人民医院慢病中心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创伤、内分泌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范慢性病诊断和治疗;区级公立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成率达100%;积极开展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妇科、针灸、推拿、肿瘤、心脑血管病、脾胃病、风湿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专病,逐步形成市、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群;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力争到2024年底建设不少于10个省级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救治站覆盖率达到50%;每3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缩短急救反应时间,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无缝衔接,提高救治能力,最大限度挽救生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红十字会、区医疗保障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四)强化慢性病随访管理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体检机构高血压和糖尿病主动筛查和确诊患者报告、转介机制,及时将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转介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管理。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县域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家庭医生开展慢病管理能力,推广慢性病长处方等便民服务,促进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管理向社区家庭延伸。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医疗保障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五)提高慢性病康复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建设,到2024年县域内每10万人口从事康复医疗的医师达到6人,每千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4张,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分别达100%、100%、70%,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加快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推进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为因患慢性病所致的各类身心功能障碍者提供基本的医疗康复服务,促进其功能的恢复与改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以体育运动康复为特色的专科能力建设,提供多样化康复服务。(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六)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开展慢性病核心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等内容宣传,提高辖区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0%。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市融媒体新闻社、市爱卫办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2月)。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实施阶段(2023年1月-12月)。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全面组织推进专项行动。
(三)评审提升阶段(2024年1月-12月)。区级组织各项工作评审,指导各乡(镇、街道)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提升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附件9
“家健康”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七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树立新时代家庭观,面向家庭开展家风家教、移风易俗、婚育新风、生育政策调整等宣传活动,成立县(区)级家庭教育协会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中心),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保持临翔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4年年底,培树不少于205户健康家庭。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营造健康家庭环境
1.实施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爱国卫生巾帼行动”等,充分发挥妇女作用,带动家庭成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引导广大妇女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森林乡村、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建设中发挥作用,全区每年创建不少于25户美丽家园示范户。(区妇联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2.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面向家庭开展家风家教、移风易俗、婚育新风、生育政策调整等宣传宣讲。通过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亲子沙龙、优秀家庭教育分享会等形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让广大妇女和家庭清楚如何上好“第一堂课”,如何当好“第一任老师”,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成立县(区)级家庭教育协会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中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建临翔区家庭教育讲师团,引领广大妇女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在促进家庭和谐中发挥作用,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家长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区妇联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3.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4.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配齐配强儿童主任。(区民政局、区妇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5.面向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家庭环境平等、文明、和谐、稳定。(区妇联、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6.动员家庭定期打扫居室内外环境,保持卫生整洁,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科学防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7.组织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清廉家庭、健康家庭等建设。(区妇联、区文明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全面提升家庭健康水平
1.组织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单位、村(社区)组织的各类健康教育讲座或培训,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健康理念,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拥有健康人格、心态,适应社会发展,积极乐观。(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2.关爱家庭中妇女儿童健康,引导家庭成员安全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拟生育家庭孕前主动了解妇幼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科学养育儿童,尽量纯母乳喂养。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提高孕产妇、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和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提升出生缺陷防治水平和产前筛查率,降低孕产妇贫血率和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做好妇幼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妇联、区发展改革局、区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推动家庭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1.面向家庭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一家培养一个健康“明白人”。(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2.引导家庭成员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品,不随地吐痰,勤洗手,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积极签约家庭医生,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文明饲养宠物。推动家庭成员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家庭常备体温计、体重秤、血压计等健康自测设备,酒精、医用口罩等健康防护用品,适量储备应急物品和药品,促进家庭成员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树立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培训部署阶段(2022年8—12月)。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每个乡(镇、街道)每1万户家庭培树不少于3户健康家庭,带动形成良好的健康促进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1—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推进“家健康”行动,大力引导群众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基本健康技能、促进家家户户营造良好家风、不断改善家庭生活环境,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妇幼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每个乡(镇、街道)、在2022年基础上每1万户家庭培树不少于6户健康家庭,带动形成更加良好的健康促进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2月)。继续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每个乡(镇、街道)在2023年基础上每1万户家庭培树不少于10户健康家庭。到2024年年底,培树不少于205户以上的健康家庭。做好妇幼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水平。总结行动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家健康”行动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创建的健康家庭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向区妇联推荐上报,区妇联及卫生健康局部门联合命名通报,并报市妇联和市卫健委备案。
(二)区妇联及卫生健康局联合命名通报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市妇联参与市级健康家庭的评选。
附件:(1)临翔区“家健康”行动健康家庭创建计划表
(2)健康家庭推荐表
(3)临翔区健康家庭创建标准
附件(1)
临翔区“家健康”行动健康家庭创建计划表
项目 县区 | 2022年 (户) | 2023年 (户) | 2024年 (户) | 合计 | 备注 |
3/万 | 6/万 | 10/万 |
忙畔街道 | 4 | 8 | 10 | 22 | |
凤翔街道 | 4 | 8 | 10 | 22 | |
博尚镇 | 4 | 8 | 10 | 22 | |
蚂蚁堆乡 | 3 | 6 | 9 | 18 | |
马台乡 | 3 | 6 | 9 | 18 | |
圈内乡 | 4 | 8 | 10 | 22 | |
邦东乡 | 3 | 6 | 9 | 18 | |
章驮乡 | 3 | 6 | 9 | 18 | |
平村乡 | 2 | 4 | 6 | 12 | |
南美乡 | 2 | 4 | 6 | 12 | |
区直单位 | 3 | 6 | 12 | 21 | |
合计 | 35 | 70 | 100 | 205 | |
附件(2)
临翔区 乡(镇、街道)健康家庭推荐表
( 年)
户主姓名 | | 性别 | | 年 龄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联系电话 (手机)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户主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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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曾获 荣誉 | |
主要事迹 简 介 (300字) | |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意见(公职人员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非公职人员由家庭成员所在社区(村)和派出所出具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卫健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区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临翔区健康家庭创建标准
序号 | 创建标准 |
1 |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爱党爱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
2 | 家庭成员热心公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
3 | 家庭成员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 |
4 | 家庭成员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改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和谐健康。 |
5 | 家庭成员维护社会公共环境,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能够做到正确分类投放,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
6 | 家庭成员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早晚刷牙、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品,不随地吐痰。 |
7 | 家庭日常食谱食物多样,谷类为主,多吃蔬果、奶类、大豆,适量吃鱼、禽、蛋、瘦肉,控制盐油糖,少吃烟熏、腌制食品,烹制食物时生熟分开,不采食野菌。 |
8 | 家庭成员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不购买、食用、使用受保护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 |
9 | 家庭成员践行“光盘行动”,节约粮食,外出就餐使用公勺公筷。 |
10 | 家庭成员自觉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家庭风尚,节约用水,尽可能做到一水多用。 |
11 | 家庭成员经常运动,减少久坐,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外出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或公共交通等出行方式,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睡眠。 |
12 | 家庭成员不吸烟,吸烟者尽早戒烟,提倡安全性行为,无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 |
13 | 居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根据需要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厕所卫生无异味,文明饲养禽畜宠物,积极灭除老鼠、蚊子、苍蝇、嶂螂。 |
14 | 家中常备体温计、体重秤、血压计等健康自测设备。家庭成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积极签约家庭医生,生病时去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主动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家中慢性病患者遵医嘱治疗,重视自我健康管理。倡导优生优育,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 |
15 | 家庭内部经常沟通交流,保持平和心态,正确应对矛盾,及时疏导不良情绪,家庭和睦。合理安全使用互联网,避免网络成瘾,控制孩子使用电子屏幕的时间。 |
16 | 传扬爱老敬老、关爱妇女儿童的家风,邻里团结。 |
(要求:第1条未达标的,不予推荐;其他标准达到14条以上可视为达到创建要求)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