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临办通〔2022〕132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质量,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临翔区圈掌街403号,邮编:677000
联系人:邬燕,联系电话:2123132,邮箱:lxqawb999@163.com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临办通〔2022〕132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质量,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聚焦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3年努力,确保临翔区顺利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市)命名,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健康临翔建设深入推进。
(二)具体目标
1.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
2.国家卫生城市顺利获得国家命名。
3.博尚镇创建成为国家卫生乡镇。
4.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等核心健康评价指标逐年提升。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
6.培树不少于205户健康家庭。
7.到2024年年底建成省级健康县城。
二、行动内容
(一)“绿城市”行动。结合“美丽中国”“绿美云南”化为“绿美临沧”建设,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节俭务实、循序渐进增加城市绿量,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分级分类健全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和公平性,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到2024年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度,完善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效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凤翔街道、忙畔街道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3)
(二)“治污染”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大气污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治理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治理水环境污染,行政区域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建成区无污水乱排现象,临翔主城区域无黑臭水体,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工作机制。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治理医废污染,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水平,区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翔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4)
(三)“除四害”行动。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物理防制和化学防制相结合”的综合防制原则,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防控机制。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区开展“除四害”活动,聚焦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除四害”行动,健全防制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有效治理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临翔建成区和博尚镇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5)
(四)“食安心”行动。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遵循,以“重点整治、常态管理、持续提升”为原则,以“餐饮安心码”智慧管理和“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分类监管为抓手,聚焦城区和车站、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小餐饮”等重点业态,全面整治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加强营养健康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75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行政区域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6)
(五)“勤锻炼”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等建设,大力倡导“锻炼身体、人人参与、天天坚持”健康运动新风尚。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15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的体育配套设施,深入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水平。坚持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继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广“工间操”进单位、“勤锻炼”进家庭。发展临沧特色健身项目,开展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综合性运动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体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带动作用,推送居家健身小贴士和教学视频等资料,倡导天天运动锻炼,时时居家健身。进一步落实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作,鼓励开展全民锻炼志愿服务。加强科学锻炼指导服务,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达38.5%以上,营造良好的全民锻炼氛围。鼓励各地各校融入武术、健身气功、民族操等体育项目特色编创课间操,开展课外体育课活动。引导学生学会并熟练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保障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巩固提升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成果。(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7)
(六)“管慢病”行动。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全区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4年年底,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209/10万,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8.9/10万,实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降低。开展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居民知晓率>70%。建设一批健康单位、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职工体检,居民养成定期体检习惯。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管理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心脑血管救治站覆盖率>50%,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成率达到100%,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70%,晋升为三级中医院的则必需设置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以体育运动康复为特色的专科能力建设,提供多样化康复服务。(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8)
(七)“家健康”行动。推动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家长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培树不少于205户健康家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意识,引导每个家庭积极改善家庭环境,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户户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做到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关爱家庭中妇女儿童健康,引导家庭成员安全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拟生育家庭孕前主动了解妇幼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科学养育儿童,尽量纯母乳喂养,保持我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和出生缺陷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单位详见附件9)
三、行动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逐年评价”的方式,分层次分阶段对10个乡(镇、街道)开展健康县城建设考核评价。
(一)培训部署,巩固推进阶段(2022年8月-12月)。
区级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和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培训,督促各乡(镇、街道)全面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推进国家卫生城市提标升级。对标对表制定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常态整治,拓展延伸阶段(2023年1月-12月)。
坚持常态工作机制,区级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和暗访,推动各乡(镇、街道)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已获省级命名的卫生乡镇、卫生村确保顺利通过复审,博尚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评审,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三)全面达标,提质增效阶段(2024年1月-12月)。
全面巩固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和不足,至少1个乡(镇)获得国家卫生乡镇命名,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创先争优氛围日趋浓厚,努力建成健康县城,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取得重大突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建设健康县城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原有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相应协调工作机构,夯实保障措施,落实属地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严格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沟通联络、督办推进、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促落实。完善常态暗访、定期曝光、网格管理、问题清单等工作机制,发挥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督促问题切实有效整改。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健康水平。
(四)完善工作保障。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有机构和人员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高县城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考核评价。将健康县城建设纳入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综合责任目标考评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市级考核结果等,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健康县城建设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评价优秀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六)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建设健康县城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附件:1.临翔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
2.临翔区创建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数据评价主要指标
3.“绿城市”行动方案
4.“治污染”行动方案
5.“除四害”行动方案
6.“食安心”行动方案
7.“勤锻炼”行动方案
8.“管慢病”行动方案
9.“家健康”行动方案
附件1
临翔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
数据评价指标
| 序号 | 评价指标 | 目标值 | 牵头单位 |
| 1 | 国家卫生乡镇 | ≥1个 | 区卫生健康局 |
| 2 |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 | ≥90% |
| 3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3%或持续提升 |
| 4 |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 比例 | 100% | 区教育体育局 |
| 5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 >38.5% |
| 6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2.2平方米 |
| 7 | 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 ≥2.16名 |
| 8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 | <20% | 区卫生健康局 |
| 9 | 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 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 | ≥90% |
| 10 | 全面控烟地方性法规规定(国家 卫生县出台规范性文件或被 市级全面控烟地方性 法规规定覆盖) | 有 |
| 11 | 道路装灯率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各自职责 分工完成 |
| 12 | 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 | ≥16小时 |
| 13 | 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 | ≥12小时 |
| 14 |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适用于城市) | ≥80% |
| 15 | 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 (适用于城市) | ≥90% |
| 16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 |
| 17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9平方米 |
| 18 |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 19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 20 | 窨井盖完好率 (适用于城市) | ≥98% |
| 21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县城采用城市污水处理率,目标值为95%) | ≥75%或持续提高 |
| 22
| 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 (适用于城市) | 100% | 区商务局 |
| 23 |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 (县目标值为≥300天或持续提高) | ≥320天或持续 提高 | 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翔分局 |
| 24 |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 达到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
| 25 |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 | ≤55分贝 |
| 26 |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 | ≥75% |
| 27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 28 |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 29 |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例教师配备比率 | >70% | 区教育体育局 |
| 30 |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 31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 ≥1小时 |
| 32 |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 100% |
| 33 | 中小学生近视率 | 逐年下降 |
| 34 | 中小学生肥胖率 | 逐年下降 |
| 35 |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0% | 区卫生健康局 |
| 36 |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 | ≥90% | 区市场监管局 |
| 3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 比重 | ≤25%或持续降 低 | 区卫生健康局 |
| 38 |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 不高于辖区内 近5年平均水平 |
| 39 | 婴儿死亡率 | ≤5‰或持续降低 |
| 40 | 5岁以下儿童死亡 | ≤7.0‰或持续降低 |
| 41 | 孕产妇死亡率 | ≤13/10万或 持续降低 |
| 42 | 人均预期寿命 | 逐年提高 |
| 43 |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44
| 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 | ≥95% | 区卫生健康局 |
45 | 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
46 |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 | ≥90% |
47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呈下降趋势 |
48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5% | 区卫生健康局 |
49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 床位数 | 符合所在地区 域卫生规划要求 |
50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 |
51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52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53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 |
54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
55 |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 | 达到国家病媒 生物密度控制水 平标准C级要求 |
56 |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 | ≥95% |
附件2
临翔区创建云南省健康县城数据评价主要指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牵头单位 |
健康 环境 | 1.卫生 县城 | (1)国家卫生城市达标 | ≥760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空气 质量 |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 ≥90% | 市生态环境局 临翔分局 |
(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 O |
3.水质 | (4)县(市、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5)城市生活饮用水质达标率 | ≥95%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6)农村生活饮用水质达标率 | ≥70% | 区水务局 区疾控中心 |
4.垃圾 处理 | (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 |
5.其他 相关环境 | (8)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 ≥5座/平方公里 |
(9)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2平方米 |
(1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5% |
(1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70% | 区农业农村局 |
(1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70% | 区水务局 |
(13)建成区鼠、蚊、蝇、蟑的密度 | 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要求 | 区卫生健康局 |
(14)国家卫生乡镇 | 至少1个 |
| 健康
社会 | 6.社会 保障 | (1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区医疗保障局 |
| (1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 ≥85% |
| (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 ≥70% |
| (18)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 区民政局 |
| (19)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 | 100% |
| 7.健身 活动 | (20)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2.6平方米 | 区教育体育局 |
| (21)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 ≥2.2名 |
| 8.职业 健康 | (22)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 | ≥90% | 区卫生健康局 |
| (23)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持续下降 |
| 9.食品 安全 | (24)食品抽检量每千人批次 | ≥4批次 | 区市场监管局 |
| (25)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 | ≥75分 |
| 10.文化 教育 | (26)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 | 35%−40% | 区教育体育局 |
| (27)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80% |
健康
服务 | 11.健康 产业 | (28)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亿元) | 持续增加 | 区统计局 |
12.卫生 资源 | (29)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3.1名 | 区卫生健康局 |
(30)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 | ≥1名 |
(31)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7.5张 |
(32)二级以上综盒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60% |
(33)二级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 二级≥70%、三级达100% |
(34)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5%或持续降低 |
13.妇幼 卫生服务 | (3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3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37)产前筛查率 | ≥80% |
(38)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39)以县为单位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100% |
14.精神 卫生管理 | (4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5% |
(41)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3.759 |
(42)精神执业(助理)医师 | ≥4名/10万 |
15.中医 中药服务 | (4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 | ≥30% |
16.急救 服务 | (44)千人口献血率 | ≥15‰ |
(45)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普及人数 | 每年新增2968人 | 区红十字会 |
| 健康
人群 | 17.传染 病防治 | (46)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区卫生健康局 |
| 18.慢性 病防治 | (47)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 ≥70% |
| (4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70% |
| (49)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 ≤209/10万 |
| (50)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 ≤8.9/10万 |
| (51)30-70岁人群因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呈下降趋势 |
| 19.健康 水平 | (52)人均预期寿命 | 逐年提高 |
| (53)婴儿死亡率 | ≤4.5‰ |
| (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6.5‰ |
| (55)孕产妇死亡率 | ≤12/10万 |
| (56)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检测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 | ≥90.3% | 区教育体育局 |
| 健康 文化 | 20.健康 氛围 | (57)突出健康文化建设,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 | — | 区文明办 |
| (58)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 | ≥50% | 区民政局 区文明办 |
| 21.健康 行为 | (59)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 | >38.59 | 区教育体育局 |
| 22.健康 素养 | (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3%或持续提升 | 区卫生健康局 |
| (61)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 ≥15% | 市生态环境局 临翔分局 |
细胞 工程 | 23.健康 细胞 | (62)健康家庭 | ≥205户 | 区妇联 |
(63)健康企业 | ≥7家 | 区卫生健康局 |
(64)健康村 | ≥7家 |
(65)健康乡镇 | ≥2个 |
(66)健康学校 | ≥2家 | 区教育体育局 |
(67)健康机场 | ≥1个 | 临沧机场 |
备注:1.上述指标除细胞工程外均以县(区)为单位统计,细胞工程具体任务数如下:健康家庭详见附件9;健康企业(凤翔街道至少3家、忙畔街道至少3家、博尚镇至少2家);健康村(凤翔街道至少3家,忙畔街道至少3家,博尚镇至少2家);博尚镇创建为健康乡镇,健康学校至少2家。
2.参加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人数占全区人口数8‰;通过考核,当年取证新增人数占区人口数1‰。
3.附件2中所列67项指标为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主要考核指标,未包含附件3-9的7个子方案中提及的全部指标。本方案所提及的指标均需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3
“绿城市”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一
一、行动目标
扎实推进“绿城市”建设,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节俭务实、循序渐进增加城市绿量,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分级分类健全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和公平性,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到2024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科学适度延长路面保洁时间,净化街道;规范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二、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实施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
因地制宜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游园)等各类型城市公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园设施和服务功能,构建规模适宜、均衡分布的多层级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园品质,健全公园绿地服务设施,强化公园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到2024年临翔区至少建成3个综合公园。运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绿美小区,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贴近居民的绿地,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到2024年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林业和草原局)
(二)高品质增加城市绿量。结合临翔区特色,制定适宜城市园林绿化树种推荐名录,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推进节约型绿化建设,按照“适地适树”原则,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合理进行植物配置,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品质,凸显城市亮点特色。加强既有公园改造,突出公园绿地特色,提高绿地综合品质与服务效能。结合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城市更新,开展城市增绿提质行动。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有效拓展绿化空间,开展墙体、屋面、阳台、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美化建设工作。禁止过分改变自然山水形态,建设“大广场”、“大水面”“大雕塑”等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尊重自然规律,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坚决禁止“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建设行为。严禁搞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绿化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
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规范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置,提升城市环境品质。逐步
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或逐年持续提高,结合生态补水所需,科学稳步适度提标,实现经处理后的尾水通过生态净化进入湖泊、河流等水系作为生态补水或者达到相关标准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精细化管理城市。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
的要求,推进绿化建设管理管护精细化,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强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以《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云南省城镇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BJ53/T-77-2016)为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对植物的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补植及绿地防护,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及安全保护等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严格管控市政道路、供排水、住宅小区、公园广场等城市建设工程规范施工,做到精细施工,实现城区建设工程与市容环境的有机融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赋能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坚持政府指导、街道主导、社区组织、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原则,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作用,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2024年底,城市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市容环境整洁清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2月)。全区各级各部门根据市级动员部署要求及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12月)。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建设改造力度,总结好经验做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12月)。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总结经验和不足,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果。
附件4
“治污染”行动方案
--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二
一、行动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临翔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城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行政区域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建成区无污水乱排现象,临翔区主城区无黑臭水体。县(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区)及以上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狠抓春夏季(3-5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强化施工工地、道路、堆场、裸露地块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强化监测预警预报,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制定临翔区“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完善污水管网体系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强化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长治久清”长效机制。强化“三水”统筹管理,力争实行建成区无乱排污水现象,临翔主城区无黑臭水体,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
(三)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整治,确保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鸭子塘水库3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面稳定达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及时更新区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健全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贮存和处置,不断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短板,强化服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加快推进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运;实现区级及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地区提供就地处置服务。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区人民政府将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制定完善辖区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五)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计划,编制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准确掌握声环境质量状况,积极推进临翔主城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8月至12月)。制定区级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要求全面启动工作。紧密结合临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举措,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治污染”行动。
(二)集中整治,拓展延伸阶段(2023年1月-2024年6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部署和职责要求,关注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突破,全面组织开展“治污染”专项行动,同时,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三)提质增效,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12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治污染”行动长效机制,助推健康县城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级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长(镇长、主任)、区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翔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治污染”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人兼任,负责我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治污染”行动工作的协调、调度、督查、推进、材料收集汇总报送等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牵头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压实“治污染”行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沟通联络、督办推进、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按照《“治污染”行动重点任务措施清单》要求,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的材料需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
(二)加强督促落实。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要强化督导,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区直各牵头部门在落实好部门职责任务的同时,也要注重指导帮扶,强化工作联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工作滞后地区(或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对标对表,推进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强化工作痕迹档案整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在落实“治污染”行动工作中,应注重相关工作痕迹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专项行动工作档案。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治污染”行动重点任务措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