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由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草拟了《临翔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制定依据
2022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36号),2022年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沧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2〕3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落实落细,草拟了《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分为“推动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加快推动制造模式转型、强化重点要素保障、完善制造业发展工作机制”五个部分内容。
(一)目标及措施的设定
《措施》参照市级印发的文件略有改动,市级文件主要内容分为“推动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加快推动制造模式转型、强化重点要素保障、完善制造业发展工作机制”六个部分内容,因工业开发区的具体工作在临沧工业园区,因此区级《措施》中将“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和“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2项工作进行合并为“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1项,内容有所删减,其他的目标策略措施基本和市级文件一致。
(二)临翔区拓展部分
《措施》中:推动区域协调联动发展第(一)点,市级《措施》要求,“每年遴选一批总投资2亿元以上、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典型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按照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市级财政对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新建生产性项目,投资额达5000万元(不含用地成本)以上的,按期建成投产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400万元”;区级《措施》调整为,“在市级要求的基础上增加,紧扣高原特色农产品、新材料、特色消费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每年遴选一批对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后,区财政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第(六)点,市级《措施》要求,“对当年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三年内重复升规企业除外),市级财政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推动规下工业企业‘小升规’”;本着与临沧工业园区同城同策的原则,区级《措施》调整为,“对新建投产并于年内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与招商引资的政策一致,两者不冲突。加快推动制造模式转型第(九)点,市级《措施》要求,“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生产性企业,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自主研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视其转化成效,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区级措施调整为,“对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生产性企业,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以及自主研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在积极争取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强化重点要素保障第(十七)点,市级《措施》要求,“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用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区级《措施》调整为,“为进一步落实县(区)党政‘一把手’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年度述职报告工业攻坚行动制度,区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工业经济发展,并按一定比例纳入年初预算,用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