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翔府办明电〔2018〕13号)的要求编制。
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实行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制度的有效衔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保密,实现各项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做好群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动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以及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和编目。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工作动态类33条,财务类5条,公告4条。
(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我局根据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和查处情况。2017年通过网站、手机报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33条,通过《临沧日报》对关闭非煤矿山情况发布公告2条。
(二)推行政务服务公开。
临翔区安监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2017年对安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进行全面公开,对办理事项的目录和服务指南,进行了公开,事项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理。通过电视台发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公告、布点信息,向社会公开2018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信息。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我局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专项资金,以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5条。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我局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2017年向社会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临翔区安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7年未接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7年,我局办理的所有安全生产案件及政府信息公开均无任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区安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安全生产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
二是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事故信息、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信息解读和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139241926.docx